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体青字〔2018〕10号)
来源:市教体局   2018-04-0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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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各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体经字〔20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7年度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

二、评价依据

(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二)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三)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四)单位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完成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

(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设置是否科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是否建立了项目库;项目申报和确定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包括项目安排是否“散、小、乱”;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情况;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5.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是否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的实施效果如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

各单位是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主体,要根据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注重评价质量,分别撰写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要有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使用效果,要查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今后工作打算。

(二)按时报送,注重质量

各单位要做好绩效评价的准备实施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专项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1)、后备人才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须收集上报的单位名单及经费数量(见附件3)。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相关表格报送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报告要以单位文件形式报送,一式两份,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省体育局青少处,电子版发至邮箱:570133429@qq.com;联系人:程艳,电话:0731—84555124),并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湖南省体育局将于2018年4月10日前对专项资金抽取项目(或资金)比例占总项目数(或总资金)的30%以上进行核查。

附件:1.2017年专项支出绩效报告(项目单位参考提纲)

2.湖南省2017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后备人才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

3.须收集上报的单位名单及经费数量

湖南省体育局

2018年4月4日

湘体青字10号(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