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关于调整《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比赛竞赛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湘体青字[2018]30号)
来源:市教体局   2018-07-2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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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省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省体校:

    为确保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十三运

会”)顺利进行,结合省十三运会竞赛工作实际,现将《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目比赛竞赛规程》(以下简称《竞赛规程》)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总则》的内容

(一)取消《总则》要求的“各代表团交纪律保证金5000元”。

(二) 调整仲裁委报到时间。《总则》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委员到赛区“报到时间”调整为各项目 “竞赛规程”已经明确的“裁判长、编排长”到赛区报到时间。

(三)调整射击项目报名人数。《总则》的“各代表团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运动员38人(其中甲组男9人、女6人,乙组男9人、女6人,飞碟8人)”调整为“各代表团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运动员42人(其中甲组男9人、女6人,乙组男9人、女6人,飞碟12人)”。

(四)调整足球、乒乓球项目教练员人数。

1.足球项目

(1)青少年组:《总则》原述的“各代表团限报男、女各2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1人。”调整为“各代表团限报男、女各2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2人。”

(2)成年组:《总则》原述的“各代表团限报男子足球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1人。”调整为“各代表团限报男子足球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2人。”

2.乒乓项目。《总则》原述的“各代表团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2人。”调整为“各代表团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教练员4人。”

二、调整《竞赛规程》的内容

(一)调整“步手枪项目”比赛时间。《竞赛规程》

中“步手枪项目”比赛时间由“2018年9月2-6日”调整为“2018年9月9-13日”。

(二)调整乒乓球项目的内容

1.调整“竞赛办法”

乒乓球《竞赛规程》里“竞赛办法”中“团体赛”的第3条“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均为单打,出场顺序:A-X,B-Y,A-Y,B-X。”调整为“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均为单打,出场顺序:A-X,B-Y,C-Z,A-Y,B-X。”

2.明确比赛用球。本次竞赛用球为“红双喜赛顶D40+三星乒乓球”。

(三)明确羽毛球比赛用球。本次竞赛用球为“胜利绿色3号羽毛球,球速76” 。

(四)明确篮球比赛用球。本次竞赛用球为:男子摩

腾7号球、女子摩腾6号球。

(五)明确排球比赛用球。本次比赛用球为starVB315-34。

(六)调整成年组相关项目比赛场地。

1.篮球《竞赛规程》中“成年女子组”竞赛地点由

“邵阳市邵阳学院体育馆”调整为“邵阳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2.气排球《竞赛规程》中 “女子组”竞赛地点由

“邵阳学院体育馆”调整为“邵阳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3.武术《竞赛规程》中“成年组”竞赛地点由“邵阳

职业技术学院”调整为“邵阳学院体育馆”。

 

                                湖南省体育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