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5-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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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体青字〔2015〕15号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局、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加强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省传统校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要求,定于2015年5月对全省国家级、省级传统校(2013—2014年)进行检查评估,对新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日期

2015年5月。

二、评估内容

(一)基本条件(30分)

1.规章制度(5分)

2.体育师资配备(5分,其中课余训练教师2分)

3.体育场地设施(12分)

(1)体育场地(10分)

(2)体育设施(2分)

4.经费保障(5分)

5.招生政策(3分)

(二)工作要求(40分)

1.普及性体育活动(15分)

2.课余训练(10分)

3.竞赛(10分)

4.学生运动员管理(5分)

(三)工作成效(30分)

1.表彰荣誉(5分)

2.培养输送(10分)

3.运动成绩(10分)

4.科研成果(5分)

三、评估办法

评估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由各传统校根据评估内容开展自检自评,并填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上报各市、州体育局。

第二阶段(5月18日至24日):由各市州体育局联合教育局对申报参加评估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按本通知要求于5月25日前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第三阶段(5月26日至31日):由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组成评估组,对新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各市、州申报的优秀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评估。

四、费用

市级评估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省级评估人员及聘请专家费用和其他评估费用由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

五、评估要求

(一)各参评传统校要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准备迎评的各类材料。

(二)请各市、州体育局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内容认真检评、打分、认定,并将评估表、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新申报评估学校申报表(详见附件2、3、4)以及本地区检查情况总结材料于5月25日前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三)对不参加本次评估的国家级传统校,省体育局将向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四) 对不参加本次评估的省级传统校,将撤消其省级传统校资格;对本次评估不达标的学校,将予以黄牌警告;对上周期给予黄牌警告且经本次评估后达标的学校,将恢复其省级传统校资格,对仍不达标的学校撤消其省级传统校资格。对达到优秀标准的国家级、省级传统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  编:410008

联系人:刘滨

电  话:13807486510、0731—84559603

传  真:0731—84559612

附件:1.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及推荐优秀单位名额分配

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

3.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参加评估学校申报汇总表

4.湖南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新申报评估学校申报表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6日

湘体青字15号(关于对全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评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