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4-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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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校体育工作

评估、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

岳市教办通〔201449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湘教通2014322号,以下简称《标准》)和《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37)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现就做好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及成绩公告和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及成绩公告

1.测试范围:全市普通小学(教学点除外)、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测试内容

组 别

测 试 项 目

小学一、二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米×8往返跑

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说明:凡未注明性别的测试项目男、女生均应测试。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3.数据录入和上报: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质健康测试,按照《标准》要求将测试数据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件1附表1-6,每人1张),此项工作于 1115前完成。测试数据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教育局审核后,于 1210前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4.数据核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订本地测试数据核查办法,于 111727日开展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和成绩公告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时间: 121­5日。 检查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从各县市区或市直学校选调专业教师和体育工作管理人员组成3人抽测小组,交叉深入各县市区学校进行检查测试;每个县市区有效工作时间为2天。 抽测方式:检查组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一、二、三类学校名单(要求各地事先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学校规模进行分类),每县市区随机抽取6所学校进行检测;具体抽测年级由市教育局在检查人员培训会上临时统一决定。 抽测规模:抽查20名学生(男、女各10人)由检查组临时决定,按在各班中任意抽查所需某一连续学号段的人数,男女比例不够情况下依次顺延。

5.成绩公告

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学校和各地在公示体质健康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体的信息和侵犯其个人隐私。

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

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附表1)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认真自评,于每年1031日前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见附件2附表2)报至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见附件2附表3,以下简称《审核报表》),形成评估工作报告,公布复核结果,于每年1130日前将《审核报表》和评估工作报告(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体卫勤管科。联系人:廖薇,联系电话:8805661,电子邮箱:yystwqgk5661@163.com

为推动各地依法履行加强学校体育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责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科学发展,教育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办法》)。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年度报告办法》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并向社会公开,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每年1220日前将本年度报告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体卫勤管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领导,将《标准》实施纳入督导检查、评先评优、工作考核等指标体系,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途径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计划,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和重点地区学校体育工作挂牌督导制度。

2.突出重点,规范操作。各地各学校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过程严谨、操作有序、运行规范,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确保评估工作和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3.确保安全,落实责任。各地各学校要组织专项培训,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加强安全指导和医务监督。要保证工作经费,及时更新和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把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记入教师工作量。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数据测试和报送工作实施不力、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不准确、不及时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方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doc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10 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