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6〕27号)的精神,加强我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省传统校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要求,定于2017年4—5月对全省国家级、省级传统校2015—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新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认定(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2017年4—5月。
二、检查评估内容
(一)基本条件(30分)
1.规章制度(5分)
2.体育师资配备(5分,其中课余训练教师2分)
3.体育场地设施(12分)
(1)体育场地(10分)
(2)体育设施(2分)
4.经费保障(5分)
5.招生政策(3分)
(二)工作要求(40分)
1.普及性体育活动(15分)
2.课余训练(10分)
3.竞赛(10分)
4.学生运动员管理(5分)
(三)工作成效(30分)
1.表彰荣誉(5分)
2.培养输送(10分)
3.运动成绩(10分)
4.科研成果(5分)
三、检查评估办法
评估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4—10日):由各传统校根据评估内容开展自检自评,并填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上报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
第二阶段(4月12—20日):由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联合教育局对申报参加评估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按本通知要求于4月25 日前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第三阶段(5月3—12日):由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以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新申报学校(新申报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对各市、州申报的优秀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评估。
四、费用
市级评估费用由所在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负责,省级评估费用由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
五、评估要求
(一)各参评传统校要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工作,准备迎评的各类材料。
(二)请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内容认真检评、打分、认定,并将评估表、检查结果汇总表和新申报评估学校申报表(详见附件2、3、4)以及本地区检查情况总结材料于4月25日前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三)对不参加本次评估的国家级传统校,省体育局将向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四) 对不接受本次检查评估的省级传统校,将撤消其省级传统校资格;对本次评估不达标的学校,将予以黄牌警告。对达到优秀标准的国家级、省级传统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 编:410008
联系人:刘滨
电 话:13807486510、0731—84559603
传 真:0731—84559612
附件:1.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单及推荐优秀单位名额分配
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
3.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参加评估学校申报汇总表
4.湖南省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新申报评估学校申报表(附件4)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8日
湘体青字8号(关于对全省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评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