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校园足球工作的管理和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各地校园足球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16年校园足球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2017年4月。省级抽评具体时间由省校足办商被考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后确定。
二、考评对象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2、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含省较高水平足球队建设基地);
3、国家级、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
三、考评内容
1、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主要考评各地各校在校园足球组织领导与管理体系,师资设施保障,教育教学和校内训练与竞赛活动开展及其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指标见《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湘教发〔2016〕14号),重点考评开课开训开赛、经费使用(省级经费使用和其他配套经费)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
2、国家级、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主要考评校园足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区域内校园足球普及与提高水平、足球教学特色、竞赛体系、优秀足球人才的培养和成长通道以及开展校园足球的保障措施(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建设、省级经费使用和其他配套经费、安全风险防范等)。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17〕1号,见附件1)。
3、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四、考评方法
1、自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学校根据考评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市州同时对辖区内县市区和特色学校进行全面考评,并向省校足办报告考评结果(含自评结果报告、考评结果一览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省级抽评。由省校足办负责实施,分组对国家、省级试点县市区和湖南省较高水平足球队建设基地进行实地评价,采取听、看、谈(听取校园足球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文件档案和教学资料、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教学训练及活动开展,与部分学生及教师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考评等次
对各地各校考核评价分别以百分制计算,评价结果分四个等次。评价总分≥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
1、至考评时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课、开训、开赛(校内)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2、自评结果报告和有关材料弄虚作假、严重失实的;
3、发生责任事故或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挤占、挪用省级足球专项奖补经费的。
六、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省级奖补经费分配以及向全国校足办呈报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学校,将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应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整改。对工作滞后、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目标要求的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启动退出机制。
七、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交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工作总结要侧重于各地是否及时出台校园足球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政策不配套、不衔接、不落实的问题,切实解决机制不顺畅、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考评结果要客观反映工作现状,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2、各试点县市区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区域内校园足球改革的整体部署,形成本地区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改革方案和规范的管理工作机制。
3、考评期间,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请各试点县市区将总结报告、校园足球工作方案和考评结果于4月15日前报省校足办。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将总结报告和考评结果一览表(见附件2、3)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省校足办。
联系电话:0731-84714970
邮箱地址:hnjytxzb@126.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17]1号)
2、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评价结
果一览表
3、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县市区考核评价结果
一览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