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来源:群体科   2016-04-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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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体字〔2016〕7号

关于举办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

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省直各机关单位,中央驻湘单位及驻湘军事单位,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提高我省公务人员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湖南省体育局决定于5月7—8日在长沙主办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羽毛球比赛。

请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详见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在职公务人员及科研、事业单位副科(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湖南省体育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

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社会体育指导服务中心

湖南省直机关工会

湖南省羽毛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长沙市园林局

湖南奥神股份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

智美体育(控股)集团

五、比赛时间

2016年5月7—8日。

六、比赛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沙湾公园气模羽毛球馆

七、参赛资格

各省、市直属部、委、厅、局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省、市科研、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中央驻湘单位在职公务员及驻湘军事单位的现役军官均可报名参赛。

八、竞赛项目

(一)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二)副厅级以上干部双打比赛(不分男双、混双、女双)。

九、男、女混合团体赛竞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参赛单位、本系统并符合参赛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参赛运动员中,男运动员必须要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干部或45岁以上队员上场参赛;女运动员必须要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干部或40岁以上队员上场参赛。如需替补队员上场,请各队领队提前半小时向裁判组申报;

(三)男运动员不能兼项,女运动员允许1人兼项(限兼1个项目);

(四)为保证比赛的公平性,省直机关(含中央驻湘单位及驻湘军事单位)与市直机关(市、州)队的比赛分开进行,分开录取名次;

(五)比赛开始之前,请参赛运动员持第二代身份证交当场执裁验明;

(六)为避免因个人弃权而影响团队成绩,各队可报男女各1名替补队员,替补队员必须符合参赛运动员资格,未经报名的替补队员不能参赛。

十、副厅级以上干部双打比赛竞赛办法

(一)双打比赛两人中,必须有1人是副厅级以上干部;

(二)双打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本系统并符合参赛运动员资格的人员;

(三)参加双打比赛运动员均不能参加团体比赛;

(四)如副厅级以上干部为女性,可任意挑选男性或女性做搭档,但比赛不分组进行。

(五)双打比赛省直机关(含中央驻湘单位及驻湘军事单位)与市直机关(市、州)统一进行,统一录取名次。

十一、竞赛规则

(一)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均采取三局二胜制,每局二十一分;

(三)根据报名人数(队)的多少,采用先分组循环,后单败淘汰制。

十二、名次录取

(一)团体赛省直机关队录取前八名;

(二)团体赛市直机关(市、州)队名次录取参照双打比赛;

(三)双打比赛20对以上录取前八名,20对以下10对以上录取前六名,10对以下录取前三名。

十三、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双打比赛均按录取名次分别给予奖励;

(二)团体赛获取名次队奖励均按报名人数计算。

十四、报名办法

(一)省属部、委、厅、局机关单位,中央驻湘单位及驻湘军事单位,限报一个队参赛。

(二)市直机关(市、州)可组织多队参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司机)各1名,运动员人数按照竞赛项目与竞赛办法要求。

(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参赛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公务员证、职务任命文件、技术职称证、现役军官证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等。

(五)报名时间

各单位收到本《竞赛规程》后,即可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日为4月22日。

(六)报名地点

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省体育局院内十三栋二单元八楼省社会体育指导服务中心业务科(省人民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  晖,0731—84537928,15973119006

王媛媛,0731—84537924,13808433880

邮箱:3076517540@qq.com  传真:0731—84537924

十五、费用

(一)免交报名费。

(二)省直机关队交通费、食宿费均自理。

(三)市直机关(市、州)队交通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2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解决(食宿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16年5月6日(全天)

地  点:市直机关(市、州)队住所

联系人:李  晖  15973119006

王媛媛  13808433880

十七、申诉程序

(一)各参赛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资格审查组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

(二)技术申诉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组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

(三)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次500元。若申诉成立,全额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不得重复申诉。

十八、其他

(一)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务员证及职务任命文件、技术职称证、现役军官证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备查;

(二)如遇他人进行资格申诉,被申诉运动员必须及时出具相应资格证明交裁判组查验,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名次;

(三)参赛运动员的比赛球拍、服装等均自理。建议各参赛单位自行统一参赛服装;

(四)定于2016年5月6日下午3:00在市直机关(市、州)队住所召开领队(教练)会议,各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会;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在领队(教练)会议上选举产生。

十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附件2

2016湖南省第四届智美“公仆杯”

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组别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手机号码

领队、教练、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手机号码

备注

(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