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和“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评比工作的通知
湘体群字〔2017〕2号
湖南省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一县一品”特色体育
项目县(市、区)和“江、湖、山、道”
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体育局,各体育单项协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打造我省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2017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和“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评比工作。
“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五年一周期,三年一复评;“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一年一评。已获“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称号但未满三年的可继续申报,“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由各市(州)按照有关申报条件和评比办法,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上述二项评比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2016年度活动总结),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评比结果将予以公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省体育局将对获得经费扶持的单位进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联系人:唐坤,电话:0731—84559617。
湖南省体育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