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同意成立岳阳市保龄球协会的审查意见
岳教体函〔2017〕6号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同意成立岳阳市保龄球协会的
审 查 意 见
岳阳市保龄球协会筹备组:
你组《关于申请成立岳阳市保龄球协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如下:
一、保龄球运动融健身与娱乐于一体,有着独特的魅力,而且适合各种年龄段。保龄球相对简单易学,是一项大众参与性强、运动量适中、老少咸宜的运动。成立岳阳市保龄球协会,对于促进我市的保龄球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推动全民健身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经过审查《章程》,同意你会的办会宗旨、业务范围以及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经审查,你们召开的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会长杨林同志符合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条件,同意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协会办公地址设岳阳市金鹗路圣鑫城1615室。
接本审查意见书后,应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到市民政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协会依法成立后,应将变更登记,年检初审,业务活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财务、人事管理、接受捐赠、资助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我局和市民政局报告,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照登记《章程》开展活动,为保龄球运动发展作出贡献。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