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16〕26号)
来源:局办公室   2016-05-1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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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2016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2016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家底”,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市直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岳财资〔2016〕1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岳财资〔2016〕2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市直所有教育体育单位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直所有教育体育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直公办教育体育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直教体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时点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市直教育体育系统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及幼儿园。

市直教育体育系统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德华

副组长:程岳华  周  赞  童卓君

成  员:刘中华  刘文星  刘跃华  张  斌  魏  莉

刘绍明  杨  璨  李  健  孙  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资产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相关工作,刘文星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教育体育系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直公办教育体育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各单位资产清查的结果应按规定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对实物资产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四)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单位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清查,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数据进行审计或复核。

(五)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结合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岳财资〔2016〕1号”和“岳财资〔20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损益认定和自查核实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基本情况清理:包括对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实有人员和人员结构的清查。

2.财务清理:包括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包括对单位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等各项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对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进行分类。

4.完善制度: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6年4-5月)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班子,并于5月1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魏莉,联系电话:8805603,邮箱:563929036@qq.com)。

2.实施阶段(2016年5-7月)

①单位自查。各单位在清查基准日前已完工的项目,5月20日前务必完成资产移交手续。6月10日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全面清查。

②中介审计。6月30日前,完成中介机构审计,并将相应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清查工作报告;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③复核。7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并复核。

④汇总上报。各单位对清查数据和资料进行修改及完善,7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直教育体育单位上报数据及资料上报市财政局。

3.总结阶段(2016年8-10月)

总结市直教育体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体系统资产管理水平。

(三)其他事项

1.资产盘盈。各单位应按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并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中予以说明,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后调整有关账目。

2.资产损失。货币型资产对外投资,房屋构筑物、土地损失,各单位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损失,按照《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0〕1号)制度中规定的资产处置权限进行审批。

3.资金挂账。各单位应及时报领导小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各单位申请的资产核实事项中,既包括市财政局审批权限内资产,又包括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权限内资产的,统一报送市财政局审批。

七、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各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班子,负责领导和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各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市教育体育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