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筹设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暂定名)的批复
岳教体函〔2016〕16号
关于同意筹设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暂定名)的
批 复
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筹备组:
南湖新区教文局报来《关于举办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暂定名)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岳市教发[2013]24号)和我市民办普通初中类、小学类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筹设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暂定名),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校名: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筹)。
二、校址:南湖新区湖滨办事处八仙台社区,德华路以南,穆家坡路以西,黄家坡路以北,八仙台安置房二期以东。
三、举办者:刘红姣,身份证号码4329301981032565。
四、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完全中学、小学。
五、办学规模:48个班,班额45人,约2160个学生,占地面积38000平方米。
六、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举办者自筹。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南湖新区教文局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加强对岳阳市湘一南湖学校筹设期的监管,筹设期内不得进行办学宣传和招生,确保依法办校,规范办校。筹设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筹设期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申请正式设立;逾期未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此复。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8日
抄送:南湖新区教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