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 岳教体通〔2018〕1号)
来源:督导室   2018-01-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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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评估考核工作,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17〕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中旬开展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考核共分四类:一是县市区教育工作,二是县市区体育工作,三是市直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以上三类按相关细则考核;四是市直体育单位(包括市游泳学校、市体育学校、市体彩中心、市体育馆、市体育中心、市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参照县市区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评估考核内容

主要依据《考核办法》附件中设立的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特色创新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进行评估认定。

 三、评估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请各单位按照《考核办法》附件中所设立的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分要点逐项自评并计分;特色创新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形成特色创新专题报告,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有加分项目的需提供加分项目统计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其中,年度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只需交电子稿,特色创新工作和加分项目需同时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以上材料交至督导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

2.科室评价。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根据《考核细则》制订具体考评方案,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科室考核主要依据平时工作台账和检查情况进行,尽量减少纸质材料报送。科室考核时,对考核对象分类排名,并列出其主要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各科室年度考核工作在2018年1月5日前进行,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依据交至督导室。

3.督导检查。为减轻基层迎检负担,今年我局不安排专人到各县市区开展年终专项督导评估检查,以全年历次组织的开学工作检查、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结果为基本依据,个别存在疑点的,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对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的督导检查,与年度班子考核等有关工作一并进行,拟分为高中(含完全中学、市一职专)、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校)、小学(幼儿园)、体育单位四个考核组,从2018年1月中旬开始逐校检查,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4.综合评价。督导室对各科室提供的考核评价表审核,汇总年终督导检查情况,按照科室评价占60%、年终检查占40%进行综合,结合各县市区、市直教育体育单位的特色创新工作和加分情况,形成对各单位考核的综合排名,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自查自评为契机,抓紧对全年工作进行回顾梳理总结,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并认真谋划来年工作思路,确保年度工作顺利收尾。

2.各单位上交年度工作总结、自评报告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佐证材料要与事实相符、特色鲜明;加分项目必须符合《评估细则》所列的加分条件。

联系人:王  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605室),联系电话: 8805900;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