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岳政教督通〔2014〕9号
关于开展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
综合绩效考核自评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了切实抓好2014年度市直学校(幼儿园)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综合绩效工作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26号),请市直各教育单位从即日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内容
按照《岳阳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所确定的9项重点工作以及在全国或省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创新、有特色、有突出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开展自评。
二、自评方式
按《考评细则》中的9项重点工作,分9个专题逐项自评并计分,每个专题自评材料装订成一册,分自评报告(要求有自评结果)和佐证材料两个部分。凡2014年度教育工作中有创新性、有特色、有突出成效的改革与实践,在市级以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申请作为加分项目,但必须报送特色创新工作专题经验材料。特色创新工作专题经验材料与获奖情况统计表及其相应的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
三、注意事项
1.自评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自评报告文字要简炼,佐证材料要清楚明了。
2. 加分项目指以单位整体名义在本年度内受到表彰奖励的教育工作,且必须符合《考评细则》所列的加分条件。
3.材料上交时间: 2014年12月30日前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608办公室。自评报告、特色创新专题经验材料、获奖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联系人:王 亮、曾 敏,联系电话:8805608、8805890
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