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政教督通〔2015〕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省教育督导办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根据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1日至2日组织对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12个县市区。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安全保障情况、阳光招生情况、控流保学情况以及湘教督办〔2015〕29号通知事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三、督导分组
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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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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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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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县市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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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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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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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峰 黄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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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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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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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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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彩虹 胡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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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 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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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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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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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 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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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 南湖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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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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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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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六明 李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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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 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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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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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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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全胜 刘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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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 屈原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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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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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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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立根 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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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 君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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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导检查
9月1日至2日,各督查组根据分组安排,分赴相关县市区,在听取简要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学校,直奔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在每个县市区督导学校不少于4所,督导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2所。原则上,9月1日检查各区,9月2日检查各县市。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基层。各督导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保证工作效率,深入学校,接触教师和学生,认真负责地指导学校工作,全面、细致掌握所各方面情况。
2.情况反馈。请各县市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提交材料。于9月6日下班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督导意见建议等。请各督导组(分组安排中靠后成员为资料员)于9月6日下班前将督导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严明纪律。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迎检陪同人员限1-2名联络员。
联 系 人:曾 敏
联系电话:8805890(兼传真)
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