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5-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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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教督通〔2015〕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省教育督导办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根据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1日至2日组织对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12个县市区。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安全保障情况、阳光招生情况、控流保学情况以及湘教督办〔2015〕29号通知事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三、督导分组

组  别

组  长

成  员

督导县市区和学校

第一组

朱新和

甘  峰  黄立新

     汨罗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组

程岳华

朱彩虹  胡义兵  

     临湘市      云溪区

第三组

张诗文

李云龙  唐建国

     平江县      南湖风景区

第四组

周  赞

童六明  李文正

     岳阳县      岳阳楼区

第五组

童卓君

方全胜  刘文星

     湘阴县      屈原管理区

第六组

徐跃进

苏立根  曾  敏

     华容县      君山区

四、督导检查

9月1日至2日,各督查组根据分组安排,分赴相关县市区,在听取简要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学校,直奔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在每个县市区督导学校不少于4所,督导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2所。原则上,9月1日检查各区,9月2日检查各县市。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基层。各督导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保证工作效率,深入学校,接触教师和学生,认真负责地指导学校工作,全面、细致掌握所各方面情况。

2.情况反馈。请各县市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提交材料。于9月6日下班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督导意见建议等。请各督导组(分组安排中靠后成员为资料员)于9月6日下班前将督导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严明纪律。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迎检陪同人员限1-2名联络员。

联 系 人:曾  敏

联系电话:8805890(兼传真)

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教督办〔2015〕29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1日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