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岳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岳政通〔2013〕9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教育强县市区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04〕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55号)精神,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各县市区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考核。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平江县人民政府、岳阳县人民政府、君山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全市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市区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