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 阳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岳市教发〔2013〕7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岳阳市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督学责任区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促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市督学责任区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岳阳市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岳阳市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