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湘政教督通〔2013〕29号
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
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系统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总目标,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改善教育督导工作条件,进一步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在督政与督学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经考核评选,并综合各市州教育督导常规工作和进步程度,认定长沙市、株洲市、邵阳市、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为2012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一等奖,怀化市、湘西自治州、益阳市、岳阳市、娄底市、常德市、湘潭市、张家界市为2012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二等奖。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上述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并对一等奖获得单位各奖励5万元,对二等奖获得单位各奖励4万元。希望各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优化教育督导工作环境,全面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3月14日
抄送:国家教育督导办,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