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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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岳政教督[2013]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3月6日

 

 

 

 

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及建设法治岳阳有关要求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总目标和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总体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着力促进行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更有效地服务和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重点工作

    1、做好县级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2013年度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做好评估考核后的跟踪督查,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主要问题整改到位。

    2、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研究制定岳阳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规划,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申报、评定工作。开展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监测数据分析,提出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议

3、启动教育强县市区评准备工作。督促已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对照湖南省教育强县市区评估考核标准,明确任务和目标,加快建设步伐,为明年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考核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开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考核。制订年度工作评估考核方案,完善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推动各加大教育强建设工作力度。

   5、加快启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借鉴外地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经验,建立市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加大教育质量监测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探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适时启动对12个县市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6、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分类制订并完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制订《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开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并适时向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申报省级、国家级素质教育示范校。

7、抓好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幼儿园督导评估。进一步提高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幼儿园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其内涵发展。督导评估前,向社会公示学校(幼儿园)名单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四季度,对列入评估计划的普通高中和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时,采取随机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面;组织教育教学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教育教学评价组,加强对学校课堂教学的评价和指导。同时,对2012年接受过督导评估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随访督查,狠抓督导评估后的整改落实。

8、建立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在全市推行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启动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推进中小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发展,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9、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充分发挥省、市督学责任区示范点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督学责任区各项工作。以《湖南省学校督导评价指南》(试行)为基本依据,组织市、县两级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视导,促进市县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修订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交流与总结;加大督学责任区工作宣传力度,实行督学责任区工作月报制度;不断完善责任区督学工作机制和办法,努力提高责任区督学工作质量。

10、认真抓好教育随访督导工作。组织市督学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建立市级教育随访督导团,重点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随访督查,抓好督查结果的运用,促进有关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11、开展教育热点问题专项督查。按照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思路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学校安全稳定、教师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的专项督查。

12、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的方法、程序及结果运用。加强创建工程的督查,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的评估验收工作。四季度,开展201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工作,汇总评估验收情况,报请市教育局审定市级评估结果,向市政府做好汇报,并向省教育厅、省督导室上报评估结果及合格校(园)项目名单。迎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

13、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登记和管理工作。

14、开展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搞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年度学法、培训和考试。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加大教育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养。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教育法律执行情况调研和督查。

15、开展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依法办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重点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正确处理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高度自觉地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来思考处理问题。坚决贯实上级决策指示,做到对党的教育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坚决落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把科室工作置于机关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当中,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科室工作服务全局工作。

2、认真抓好教育督导及法规年度工作的规划与部署。科学安排全年各项工作,合理制订月工作安排表,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年初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及法规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12年度工作,表彰县级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全年教育督导及法规工作任务。

3、坚持推进教育督导及法规工作的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随机电话调查,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面;坚持实施“评估前社会公示、评估中社会监督、评估后社会公告”制度,推进督导评估工作的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指导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行政许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文件信息发布等公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审查与监督。

4、积极探索督学责任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继续选取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作为督学责任区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并加强指导、协调和总结。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的制度设计、工作运行、结果运用、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实证研究,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的规范化操作流程,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切合地方实际的责任区工作体系,在全市推广和运用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努力把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5、加快教育督导手段信息化建设。一是办好《岳阳教育督导简报》及岳阳教育督导网页,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二是推进督导评估手段的信息化。启动建设岳阳市教育督导信息资源库及管理平台,逐步建立学校督导评估电子档案,及时反映学校办学动态和督导评估后的整改情况,便于跟踪督查。尝试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网络管理系统,提高教育督导管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宣传,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特别要加大《教育督导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6、努力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是组织开展督学培训。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分批开展督学轮训,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水平。二是组织市及县(市、区)的责任区督学定期开展相互交流学习,必要时赴外省市考察学习,汲取外省市在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三是加强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研究。鼓励和组织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特别是各级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督导研究活动,组织全市教育督导优秀论文评选表彰,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7、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力度。建立督导评估公示和结果通报制度。重大督导评估活动,要在一定区域内予以公示;评估结束后,要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完善限期整改制度。每项督导评估结束后,要提出高质量、专业化的督导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期限,督促各级政府和学校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在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实行教育重大问题专项评估公报制度。按照“依法对照检查、客观公正评价、督促改进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的原则,对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发布专项教育督导公报。建立完善激励制度和问责制度。推动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决策、经费投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教育工作问责机制,尝试建立约谈制度,对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和学校,对其主要负责人要实行约谈。通过建立规范高效的督导工作运行体系,保障和促进教育督导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8、进一步加强科室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工作规程。配套建立完善科室内部管理制度,贯彻岗位责任制、科室会议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跟踪办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廉政纪律制度等,促进教育督导及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制度,重点开展教育督导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面规定的学习,优化知识结构,积极推动学习型支部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教育督导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督导评估责任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