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三园”创建工作和
为民办实事项目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新区教科文局:
根据2015年度“三园”创建和省、市为民办实事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24日至27日对各县市2015年度“三园”创建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三园”创建评估对象。按照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创建“平安校园、清洁校园、书香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教办通[2015]3号)确定的2015年度创建任务学校,原则上县市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县城学校和幼儿园均应接受本次评估验收,具体名单由各县市区确定。
2.实事项目评估对象。已纳入201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范围的138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7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具体名单见《岳阳市教育局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岳市教办通〔2015〕2号)文件。
二、评估分组
共分6个评估组,每组5人,组长由市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督学和调研员担任,成员以市督学、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机关科室人员组成。同时,设实事项目评估验收巡视组,由市政府实事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评估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徐跃进
评估组成员:廖薇 刘修文 陈方生 李文正
评估县市区:屈原区 湘阴县
第二组组长:陈跃进
评估组成员:李东汉 李嘉谊 肖波 唐建国
评估县市区:南湖区 平江县
第三组组长:王建农
评估组成员:曹金钟 赵必文 彭枝杞 袁丽
评估县市区:君山区 华容县
第四组组长:吴八全
评估组成员:黄立新 张靖 李缘 陈莹
评估县市区:岳阳楼区 岳阳县
第五组组长:李鸣
评估组成员:苏演璜 方良 汪次树 周莹
评估县市区:经开区 汨罗市
第六组组长:吴建林
评估组成员:李伟灵 胡文涛 包巨军 王俏贤
评估县市区:云溪区 临湘市
巡视组:朱新和 邓兴亮 陈文翔 余华 周有年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24日开始,27日结束。到各县市区的时间安排(组长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如下:
第一组 屈原区:24日;湘阴县:25日-27日。
第二组 南湖区:24日;平江县:25日-27日。
第三组 君山区:24日;华容县:25日-27日。
第四组 岳阳楼区:24日;岳阳县:25日-27日。
第五组 经开区:24日;汨罗市:25日-27日。
第六组 云溪区:24日;临湘市:25日-27日。
四、评估办法
1.随机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评估组可分现场组、面上组两小组进行检查。现场组随机抽取学校,按照评估细则逐项检查计分。其中,“三园”创建县市抽查4所,区抽查2-3所;实事项目县市抽查3所,区抽查1-2所。面上组了解各县市区自评情况及结果,面上检查未被抽查的学校。
2.评估结果的认定。实行“三园”创建、实事项目分类评价。如抽查的学校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则结合面上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对该县市区“三园”创建校、为民办实事校(园)全部确认;如果抽查学校(幼儿园)有不合格的,则对该县市区“三园”创建工作或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限期整改,复查合格后再确认。复查仍不合格的,则认定其“三园”创建工作或实事项目校(园)建设不合格。
五、评估程序
1.集中听取汇报。听取县市区“三园”创建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自评情况,汇报时要求各单位上交文字汇报材料并由评估组带回。
2.确定受检学校。按照县市区推荐和随机抽签的原则确定现场评估的“三园”创建校(园)和实事项目校(园)名单。县市区可在“三园”创建校(园)和实事项目校(园)中推荐1-2所接受评估,其它由评估组随机抽签确定。但对确定的受检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行变更。
3.现场核实评估。查阅县市区或学校(幼儿园)相关佐证资料;到接受现场评估的学校(幼儿园)实地考察、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或座谈等。
4.反馈评估意见。各评估组及时汇总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并向各县市区现场反馈。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准备。各县市区要按照岳市教办通[2015]3号和岳市教办通[2015]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评估细则,全面总结一年来的“三园”创建工作和实事项目校(园)建设情况,分项撰写总结汇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整理相关资料。
2.实事求是。提供给评估组的汇报材料、填写的表格及其它佐证资料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特别是填报的数据要真实且符合程序规定,严禁弄虚作假。
3.做好汇报。实事项目校(园)建设情况事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也事关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绩效评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就此次评估验收工作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争取重视;要与同级统计部门做好协调,争取支持。
附件:填报表格.doc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