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中期督查工作方案
来源:督导室   2015-11-2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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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中期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圆满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于10月26-30日对各县市2015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对象

已纳入2015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范围的138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及27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具体名单见《岳阳市教育局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岳市教通〔2015〕2号)文件)。

二、督查分组

共3个督查组,每组5人,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朱新和

督查组成员:李东汉  周有年  李克良  彭枝杞

督查县市区:平江县  湘阴县

第二组组长:刘志高

督查组成员:曹金钟  李伟灵  李嘉谊  方  良

督查县市区:岳阳县  汨罗市  岳阳楼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徐跃进

督查组成员:汪次树  肖  波  刘修文  曾  敏

督查县市区:华容县

具体到县市区督查日期由各组确定后,再行通知。

三、督查程序

1.集中汇报。听取县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情况。

2.随机抽签。按照随机的原则抽签确定各县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督查学校(幼儿园)。

3.现场督查。查阅县市区相关资料;到项目校(幼儿园)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或座谈等。

4.反馈意见。各督查组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并向各县市区现场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须于10月31日前上报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自查情况材料。各督查组须于10月30日前形成评估意见,交由市教育督导室进行汇总。

2.督查组成员保证足额检查时间,严格按照细则和程序进行评估考核,做到工作认真细致,评价准确公正。同时,应严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附件:岳阳市教育局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doc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