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2016-04-0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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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教体发〔2016〕1号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

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文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现将《2016年度岳阳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度岳阳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增强人民体质,全面提高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教育体育工作指标和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领导小组。

顾  问:李  为

组  长:王德华

副组长:朱新和   程岳华   周  赞

成  员:葛天普   徐跃进   李云龙   曹  晔

陈泉生   刘中华   张  斌

二、评估考核对象

    全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包括市体育学校、市游泳学校)、幼儿园。

    三、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实行千分制。主要评估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特色创新三个方面。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分类分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见附件1、2、3)。特色创新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单位实际,提出2016年度特色创新项目,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下简称“市督导室”),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年底进行评价。

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对县市区教育体育工作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在全国、全省或全市产生重大影响或获奖的予以加分。同时,对在重要评估、验收、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的 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政府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追责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四、评估考核办法

2016年度评估考核工作按统一考核、分类评价的方法实施。

1.单位自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年底开展自查自评,并按县市区教育工作、体育工作、市直学校(幼儿园)三类分别向市督导室提交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和必要佐证材料。

2.科室评价。市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根据《评估考核细则》所明确的评估要点制订具体的考评方案,年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考核时只排名不打分,但要列出主要工作成绩和问题,将结果与相关依据交市督导室。

3.督导检查。督导室组织督学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提交的材料、科室提供的考核结果、依据进行查阅、审核,并根据分值权重予以赋分,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开展中期及年终督导评估检查。市督导室结合资料评审和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计分。

4.集中汇报。年底,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局长向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集中汇报。市直学校(幼儿园)分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三个类别,每年安排一个类别学校的校(园)长进行集中汇报,2016年由市直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长汇报。

5.综合评价。督导室按照科室评价占60%,年终检查占40%的比例进行结果汇总。特色创新工作按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计入总分。

    6.党组审定。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市督导室上报的初评结果,作出表彰决定。

    五、评估结果运用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由市教育体育局通报表彰。

附件:2016年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