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6年“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市级初评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湘政教督通〔2014〕3号)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2014年—2020年)》的要求,我市临湘市、汨罗市、君山区将于4月底迎接省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为督查和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两项督导市级初评,并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临湘市、汨罗市、君山区3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二、评估时间
4月11日-12日。
三、评估内容
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综合性指标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督导评估指标5个部分,具体见《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辖区内未主办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校的,则此两项指标不予考核。督导评估考核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为整届政府的教育工作,但主要评估2013年—2015年的教育工作;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的督导考核,一般只考核2015年度的教育工作。
四、评估分组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县市区 |
第一组 |
徐跃进 |
晏 春 朱彩虹 苏菊辉 |
君山区 |
第二组 |
李云龙 |
卢胜杰 杨碧林 陈金鳌 |
汨罗市 |
第三组 |
曹 晔 |
宋西华 张炳录 方 良 |
临湘市 |
五、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评估考核组的全面工作,同时核查综合性指标(1、2、8、9、10、11项)并计分。
2.教育经费:宋西华 晏 春 卢胜杰
负责核查综合性指标(3-7项)、学前教育(5项)、义务教育(8-10、12、15(3)项)、职业教育(2-5项)、普通高中教育(4、5项)等5个方面督导评估考核指标中的经费指标并计分。
3.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组:朱彩虹 张炳录 杨碧林
负责核查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1-4项、6-12项)和义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1-7、11、13、14、15(1、2、4)、16-21项)并计分。
4.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组:方 良 陈金鳌 苏菊辉
负责核查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1、6、7-13项)和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1-3、6-10项)并计分。
六、评估程序
1.县级自查。各受评县市区对照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自查报告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述职报告。
2.现场督查。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经费账目、抽查学校、意见反馈的程序进行现场督查。抽查学校包括1个乡镇的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学校、中心小学、村小、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各1所)、1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普通高中。
3.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区针对自纠自查和市级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县市区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受评县市区的自评材料电子稿于4月12日前上报。评估结束后,各受评县市区根据评估组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电子稿于4月18日前上报。
2.各组评估结束后,应集体汇总情况,统一评分标准,形成评估意见,并于4月13日前提交评分表和评估意见。
3.评估考核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湘政教督〔2014〕4号)的要求,各受评县市区的接待工作一律从简。要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不得因迎接评估考核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联 系 人:曾 敏
联系电话:0730-8805890(兼传真)
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附件:1.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2.《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 年-2020年)》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徐跃进 市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督学(副处)
李云龙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曹 晔 市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督学
晏 春 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朱彩虹 市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副科长
方 良 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综合科科长
宋西华 市教育体育局原审计科科长
陈金鳌 华容县教育局主任督学、省督学
张炳录 云溪区教育局原主任督学
苏菊辉 岳阳楼区教育局副主任督学、督导室主任
杨碧林 岳阳楼区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卢胜杰 君山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省督导评估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