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教育体育单位评估考核自评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2016-12-2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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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文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评估考核工作,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16〕1号),请各县市区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从即日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机关各科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自评材料开展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的主要内容

按照《2016年度县市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2016年度县市区体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以及创新工作开展自评。

二、自评的方式

按照《考核细则》评估要点,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的初评由市教育体育局各科室负责。被考核单位分28个要点逐项自评并计分;为便于考核查阅,自评材料按考核要点装订,须包含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两个部分。特色创新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形成特色创新专题报告,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有加分项目的需提供加分统计表及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方式

1.自评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照指标向责任科室进行直报,有多个科室考核的,只送排名第一的科室;

2. 年度特色创新工作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加分项目统计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自评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加分项目必须符合《评估细则》所列的加分条件;

3.自评报告文字要简炼,佐证材料要清楚明了;

4.自评材料上报时间: 2016年12月28日前。自评报告、创新(特色)专题经验材料、获奖及经验交流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联系人:曾敏,岳阳市教育体育局609室,联系电话: 8805890(兼传真);电子邮箱:dds8805900@163.com。

 

 

                           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