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来源:督导室   2017-05-0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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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岳教体通〔201657)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上旬对部分示范性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2017年度“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及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新和同志任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督导室、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和督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督导评估对象

16所市示范性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三、分组安排

共分3组,每组5人。

第一组;临湘市、云溪区、岳阳楼区;

第二组:平江县、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

第三组:华容县、君山区、经开区。

    四、时间安排

    5月9~12日:到园所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515:各检查组汇总情况、撰写督导评估报告;

516:督导评估情况碰头汇总;

518:形成初步督导评估结果并报批;

52224日: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五、工作程序

    1.收集评估材料。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应按要求填写好评估申报表、形成自评报告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样表见岳教体通〔201657号文件附件23)。请相关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所有资料电子稿及纸质盖章稿于57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联系人:曾敏;联系方式:8805890;邮箱:dds8805900@163.com)。

    2.集中听取汇报。工作组每到一所幼儿园,先听取幼儿园自查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各单位上交文字汇报材料并由工作组带回。

  3.观摩半日活动。根据园所一日活动安排,工作组对园所半日活动现场观摩,考核保教水平。

    4.现场核实评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个别走访家长老师、座谈等方式,对园舍设备、教工队伍、园务管理、保教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分项考核。

    5.反馈评定意见。各组及时汇总情况,形成意见向被认定及督查幼儿园现场口头反馈。新认定未通过和复查需要整改的园所形成文字意见下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工作要求

   1.督导人员培训。评估人员58日下午3:00在市教育体育局(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评估培训,组织学习文件,布置相关工作。

   2.按时完成任务。工作组59日上午8:00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分组乘车准时出发。

3.科学合理分工。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排组内分工,组织召开家长、教师座谈会等;资料员(每组排最后的同志)负责联络工作,汇总计分表,收集相关材料,整合意见等。其余成员独立检查并计分,要求抓住重点,做好详细记载,及时反馈信息等。

4.严格廉洁自律。工作组成员保证足额检查时间,严格按照细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做到工作认真细致,评价准确公正。同时,应严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附件: 2017年上半年岳阳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安排表

          

              岳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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