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 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22 号)和《关于做好2017 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及德育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督办〔2017〕35 号)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我市有岳阳楼区、汨罗市、华容县共60所学校被纳入监测范围,参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岳阳市2017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新和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督学
副组长:葛天普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市教科院院长
徐跃进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成 员:李云龙 曹 晔 陈泉生 刘中华 何坡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新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
联 络 员:李云龙 曾 敏
省视导员:王 亮 肖学健 袁 丽
肖文佩 肖 波 范练娥
责任督学: 王 亮 肖学健 曾 敏 何小妹 周 欢
2.工作人员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联络员协助主任负责测试组织与联络工作,各类会议与培训及后勤保障;省视导员代表省质量检测中心对岳阳市样本县(市)区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负责市直样本校的监督指导。
二、样本单位
1.样本县(市)区:岳阳楼区、华容县、汨罗市。
2.样本校:共有36所小学、24所初中。
三、内容和对象
1.监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2.监测对象:2016—2017学年度的4年级和8年级学生;教师群体为2016—2017学年度的4年级和8年级的样本校校长及相关年级班主任、科学教师、德育教师。
四、监测时间
1.测试日期:2017年5月25日。
2.测试场次与时间:
场次 |
学生测试 |
校长与教师网络 问卷填答 |
学生科学测试 |
09:00-10:20 |
09:00至全部 填答完成 |
学生科学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
10:5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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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测试 |
14:00-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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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
15:50-16:30 |
五、日程安排
1.3月8日前:召开样本县市区同志研究工作部署。
2.3月22日前:督促各县市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
3.3月23日前:制定市级监测工作方案,督促制定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4.4月7日前:参加县市区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5.5月8日前:指导监督县市区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6. 5月19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7. 5月23日前:到样本县市区督查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8. 5月25日:监控测试全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9. 6月12日前:提交监测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宣传动员。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事关教育理念的更新、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全面发展。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向师生积极宣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意义,提高师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通过网站、校报等方式对监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监测工作的影响力。
2.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国家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参与监测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流程、掌握方法;要仔细核查学校上报各种数据,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要认真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全程参与样本学校的监测工作。
3.要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各校要做好统筹安排,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扎实开展;要依法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和收回的保密工作,确保测试安全;要对测试前、测试中、测试后的各项工作明确人员配备与职责要求,不放松任何一个环节,不减少任何一个程序,做到从严、从实、从细,确保高质量完成监测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