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学助〔2018〕8号
关于报送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报表的通知
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按照《湖南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湘财教〔2016〕66号)、《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岳市学助〔2018〕3号)的要求,2018年春季开学,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先按照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免除学杂费。为了解掌握各校免学杂费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签名表》(附件1);
2、《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新增(或核减)名单表》(附件2);
3、如有新增或核减情况,新增学生需提交《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申报过程中学校应把好初审关,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再汇总填至附件2报至我中心;核减学生应在附件2中备注核减原因。学校上报名单后由我中心进行汇总报至市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核实。
二、报送时间
请各校务必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档发送至1303038013@qq.com,纸质档一份需加盖学校公章。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杂费,我们将对各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联系人:李红 电话:0730-8805655
电子邮箱:1303038013@qq.com
附件:
1.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签名表
2.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新增(或核减)名单表
3.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申请表
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