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学助〔2017〕6号-关于开展“全省百家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经验单位”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2017-04-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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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学助〔2017〕6号

关于开展“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

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全国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5 号)精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评选活动,宣传一批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狠抓落实、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提升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

1.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在开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开拓创新并取得成效,形成了具有较高宣传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名额

1、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及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自愿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市州推荐报送本市州所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不超过3个,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不超过5所(申报材料由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要求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编写报送5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聚焦上述申报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但所提及工作均要体现典型特征,每项工作经验务必写实、写深、写透,切忌面面俱到,写成工作总结。

五、组织评选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评选出100个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从中评选出7个单位(市州级学生资助机构1个、县市区级学生资助机构2个、普通高校2所、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各 1所)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评选宣传活动。

六、相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评选宣传活动。市州资助中心要组织好辖区内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参加申报评选,并做好归集汇总工作。

请各市州、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及幼儿园于5月15日前,将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经验文字材料及推荐单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410016;电子邮箱:hnxszz@163.com。邮件主题为“典型经验单位评选+报送单位名称”,各市州附件中材料统一为“市州+学校名称”或“市州+单位名称”。

联系人:舒馨影,联系电话:(0731)-82203069

杨佩园,联系电话:(0731)-82990360

附件:“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推荐名单汇总表(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报)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