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办通〔2015〕42号-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2-0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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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办通〔2015〕42号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助学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市直学校和幼儿园助学金发放,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义务教育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12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三、督查内容

1.学校资助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专职学生资助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

2.学生资助领导、评审小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履行职责;

3.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4.国家、省、市资助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学生对资助政策是否知晓;

5.资助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助额度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

6.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是否齐全;

7.学生领取助学金卡签名表是否都是学生本人签名;

8.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是否达到要求;

9.学生资助档案是否做到专人、专档、专柜。

四、督查组织

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局纪监室全程监督,基教科、学前科、民办科、审计科共同组织实施。

五、督查方式

1.听: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和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实施情况汇报;

2.看:现场实地查看;

3.查: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的资助台账;

4.问:调查问卷;

5.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检查组检查期间上交。

联系人:李红,电话:8805655,邮箱:2335920943@qq.com;

2.督查组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形成文字材料。

3.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

附件:2014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市直中小(幼儿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情况记载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