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办通〔2015〕42号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助学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市直学校和幼儿园助学金发放,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义务教育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12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三、督查内容
1.学校资助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专职学生资助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
2.学生资助领导、评审小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履行职责;
3.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4.国家、省、市资助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学生对资助政策是否知晓;
5.资助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助额度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
6.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是否齐全;
7.学生领取助学金卡签名表是否都是学生本人签名;
8.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是否达到要求;
9.学生资助档案是否做到专人、专档、专柜。
四、督查组织
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局纪监室全程监督,基教科、学前科、民办科、审计科共同组织实施。
五、督查方式
1.听: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和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实施情况汇报;
2.看:现场实地查看;
3.查: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的资助台账;
4.问:调查问卷;
5.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检查组检查期间上交。
联系人:李红,电话:8805655,邮箱:2335920943@qq.com;
2.督查组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形成文字材料。
3.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
附件:2014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市直中小(幼儿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情况记载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