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5〕75号-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09-1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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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卫局、南湖新区教体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401号)精神,2015年,省教育厅安排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奖励名额968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奖励金额为193.6万元;励耕计划资助名额38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资助金额为386万元;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名额68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资助金额为68万元。我局已将各项目的名额进行分配(见附件1),为了及时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助工作,有效推动教育助学项目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

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为中小学(含中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原则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职在岗;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润雨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原则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普惠性幼儿园在职在岗;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申报材料

滋蕙计划的申请人无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但其所在学校须提供该生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花名册。

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滋蕙计划受助对象的确认,按照湘教通〔2015〕401号文件规定办理,即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核,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终审。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受助对象的确认,由县级学生资助资助管理部门分别按所分配指标审查确定拟受助对象并公示后上报,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确定受助名单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终审。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国家和省市要求,按程序(相关要求见附件2)抓紧实施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及时足额把资金发放到位。

2.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以备检查评估。

五、上报时间

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学校于9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红,地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409室,电话:8805655,电子版请发送至:2335920943@qq.com。

附件 :1.岳阳市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分配表

2.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程序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12日

20150912-岳市教通(2015)75号-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下载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