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学助〔2015〕4号-关于在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上报201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名单和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上报201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名单和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根据国家和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全市中职学校在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学生名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网站
由于新的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还未正式启用,2015年春季中职资助数据仍在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鹏达系统)中上报。
二、上报内容
2015年春季学期全市中职学校在校在籍学生资助名单。
三、上报时间
2015年3月29日之前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资助数据由县市区资助中心进行核审。
2、市直各学校上报的资助名单将作为本学期人数清查的重要依据。
3、国家资助系统数据是国家和省下达资助指标和资金的重要依据,如逾期不报,而影响资助资金拨付的单位,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市直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负责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相关科室将对资助数据进行重点督查。如发现存在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除收回套取的资金外,将按国家三部门和省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上报局党组,采取限制招生、停止招生和取消办学资格等措施。如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