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局领导指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局纪监室、审计科、基教科等科室,并抽调部分城区资助中心负责人等13人,分成3个小组,于11月17日至21日对市直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岳州中学、云梦学校近三年来,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及发放和大一新生交通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听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秋季学期至2014年春季学期,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共24016人次,资助金额1801.2万元;2012年至2014年,市直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受助学生802人次,资助金额50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1-3。
二、主要成绩
1.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各学校均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学生资助专干,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学校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有1-2次资助领导小组及行政会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监管制度和措施。一些学校校长亲力亲为抓落实,如市五中校长刘建光利用岳阳楼区人大代表身份,联系城陵矶片区15名人大代表,连续三年开展一对一的资助,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人,每人每年1000元;市三中校长何勇通过自己亲属联系澳门兰文钦牧师,连续三年资助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元,取得了良好的资助效果和社会反响。
2.严格评审,层层把关。学生资助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是评审。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在评审操作过程中,均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严格把关。如岳阳中学、市一中、市五中、市十五中、市外国语学校、市十三中、岳州中学等学校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通过班上同学及任课老师了解情况,深入学生家庭调查核实,再集中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班委会成员逐一评定、集体打分,从高分到低分遴选出受助对象,最后确定资助等级。外国语学校从高中一年级开始就按照五个方面的内容实行量化打分,再根据打分排队结果来确定受助对象。市五中、市十五中等学校的评定也都采取类似量化计分的办法实行打分排队。特别是岳阳中学高二267班班主任张勇老师,为了把班上提出申请的26名学生家庭情况摸清楚,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远赴平江、君山,对24名学生家庭上门了解核实情况,真正做到了精准资助,确保了公平公正。
3.严格流程,程序规范。各学校在学生资助工作程序上基本上按照“政策宣传、分配计划、学生申请、班级评定、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审核、公示、打卡发放、建档存档”等基本流程操作,没有发现一所学校存在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督查组通过走访校领导、座谈教师、学生问卷、接访家长等各个层面了解到的情况,各学校既认真执行了政策的规定程序,又结合考虑了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较好地执行与落实了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
三、主要问题
1.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
一是个别学校分管领导和老师对学生资助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对国家资助政策以及校内资助层面的有关具体标准和要求把握还不够准确。
二是部分学生对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不够熟悉,特别是高一年级学生对高中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项目还不够了解,从问卷调查情况看,约有近一半的学生对学生资助政策还不清楚。
三是学校宣传阵地作用不够明显,普遍没有相对固定的宣传橱窗,宣传氛围不够浓。
2.评审程序有些规定动作不够到位。
一是评审条件把握不准,受助对象把关不严。如市一中2011年春季学期有一名学生不具备受助条件和资格,却享受了国家助学金。
二是学生申请表上要求班主任和学校签署审核意见的程序都没有到位,而且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残疾、孤儿、低保、重大疾病等由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的证明)都没有提供,如岳州中学、市三中、岳阳中学、市一中、市七中等学校存在受助学生没有提交或只提交了少部分佐证材料的现象。
三是部分学校学生资助卡签名不规范。市三中、市七中、市十三中部分学生银行卡缺少签名;市十四中2013年秋季也有部分学生无领卡签名;岳州中学领卡存在由老师代签现象;岳阳中学2012年秋季助学金银行卡班主任老师代签比较多。
四是部分学校公示无图片资料。市三中三年均没有将公示内容拍照保存,岳阳中学2012年春秋学期无公示照片,市四中缺2013年以前公示照片,十四中公示资料不齐备,不清晰。
五是大一新生交通费补助项目,除市五中、市外国语学校有申请表外,大多数学校无申请材料,评审程序没有完全按要求到位,没有佐证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公示图片资料等。
3.资助台账建设不够规范完善。主要是建档内容不完整。多数学校只注重了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的档案资料建设,而忽视了校内资助项目(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比例)用于减免学费奖学金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等形式的资助的资料收集整理,资料的归类不规范。有的学校没有按学年分学期整理装订成册,时间一长容易造成资料遗失。在资料建设方面仅有市外国语学校、市四中、岳阳中学、市外国语学校基本符合要求。
4.校内资助未按规定比例落实到位。国家与省文件明确要求,高中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比例用于校内资助。督查发现,各学校都未按要求落实到位,主要是未按比例提取、未建立专门资助台帐的问题比较突出。
5.资助专干配备有待加强。各学校虽然都配备了学生资助专干,但未保持相对稳定,经常更换。资助专干身兼数职,工作负担很重,一天到晚忙于应付其他工作,分身乏术,客观上导致各校学生资助信息资料、数据审核上报、台账建设等方面工作不能按时做到位,不能如期如质的完成学生资助工作任务。
四、整改要求
1.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使每个学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知晓自己能不能享受资助资金,职校受到资助后应该做些什么。
2.要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凡是政策规定的动作,必须不打折扣执行操作到位,不能图省事,怕麻烦。该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完整提供,该审核签字、盖章的程序不能省略,该学生领卡签名的不能由他人代签,该公示的必须公示。
3.要进一步完善资助台账。资助档案是检查资助工作的一个重要凭证和依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学校必须来一次回头看,认真对照建档要求,尽快把资助档案科学完备建立起来,合并与更名的学校也要把之前的资助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专柜保存。
4.要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育人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在工作中不能只讲“资助”而淡薄“育人”,要把资助与德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抓住感恩、励志、诚信教育与心理疏导的重点,有针对性开展一些活动,真正达到“资助”与“育人”相统一的效果。
5.要进一步加强资助队伍的建设。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的意见》(岳市教发〔2012〕28号)的要求,高度重视学生资助专干的配备、管理和培养,为他们的工作、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资助专干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近三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
2.2011年秋季-2014年春季学期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3.2012年-2014年市直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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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