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组发〔2017〕17号
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党(总)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岳组发﹝2017﹞21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述评对象
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党(总)支部书记。
二、述评内容
“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总)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2.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五化”(“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管理、“刹治树”活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组织党员学用“红星云”情况;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3.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进教育体育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4.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群众意见情况;深入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双进双联”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三、述评要求
1.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要把“双述双评”活动作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联点单位(学校、幼儿园)党(总)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导。
2.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双述”即基层党(总)支部书记就抓党建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或所属党组织代表述职。“双评”即上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代表对“双述”对象进行评议。要把“述”和“评”有机结合,评议各级党(总)支部书记,应在党(总)支部书记就抓党建情况向上级和所属党组织或党员述职的基础上进行。
3.基层党 (总) 支部书记应向全体党员述职,同时接受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评议。述职评议时参与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到党员的80%。对基层党(总)支部书记评议,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5分、70分、55分。
4.各单位党(总)支部书记要提高认识,在组织好“双述双评”活动的同时,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的撰写好述职报告,虚心接受基层和上级党组织评议,述职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参加评议人员也要认真负责,对评议对象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述职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5.各单位党组织要在近期全面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对基层述职评议时间,请提前3天报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并邀请联点局领导和职点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述职评议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情况报告及党(总)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李像谦,电话:8805566,邮箱:120798986@qq.com。
中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党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