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16〕17号)
来源:教体局机关党委   2016-04-1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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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岳阳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岳阳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湘政办发〔2015〕96号)和《岳阳市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岳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总体思路,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功能型”教育扶贫,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历教育和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及青壮年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全面实施“点对点结对帮扶”工程,为深入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积极推动贫困地区与全市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资助政策全面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全面覆盖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全面改薄”项目和资金全面覆盖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师资培训全面覆盖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教师。

二是坚持精准发力。教育扶贫向最贫困的地方和人群倾斜,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信息资源,将人、财、智、物等各种资源精准对接到学校和每一位师生。

三是坚持均衡协调。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找准最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扩充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教育扶贫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资助对象认定和资助档次区分等方面深化改革。开展教育扶贫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主要目标

1.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基本实现结对帮扶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2.实现贫困乡村所在地薄弱学校改造全覆盖,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到位,所有危房改造到位,并建立健全贫困中小学危房动态维修机制,确保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实现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覆盖,落实惠师政策,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教师补充、培训、保障到位,引导和激励贫困乡村教师安心从教。

四、扶贫机制

1.结对帮扶机制。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乡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就学。

2.优先帮扶机制。实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村小、教学点。优先加快贫困薄弱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薄弱学校宽带接入。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给予倾斜。

3.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贫困乡镇至少建好1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开设亲情电话,招募志愿者,对贫困家庭孩子,特别是特困留守儿童、特困残疾儿童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帮助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五、政策措施

(一)倾斜支持贫困薄弱乡村发展教育

1.科学规划建设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优化公益性、普惠性资源布局,支持每个贫困乡镇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乡镇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审慎稳妥推进撤点并校工作,坚持先建后撤,对于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标准化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优先改善贫困乡村所在地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将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纳入“全面改薄”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保贫困地区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促进贫困地区农村教学点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计划,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的需要。“国培”“省培”“市培”项目重点向贫困乡村所在地学校倾斜,提高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推动中小学教师支教援教,区域内城镇学校教师援教比例至少要达到学校教师总数的1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一年以上任教经历。落实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坚持常规体检制度,建好教师周转房,优化校园环境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和“三区”支教教师评先评优表彰活动,并给予专项奖励。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资助对象精准认定,资助标准区分档次”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已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保证他们如期完成学业。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所有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免学费2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6.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杜绝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实施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各县市区重点办好一所示范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2-3个特色专业。突出“帮助一个孩子学得一项技能,带动一个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理念,协同对接教育资助体系、同心温暖工程、“雨露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重点面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

(四)保障贫困地区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依法保障贫困地区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营养状况和交通需求为重点,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切实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五)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支持贫困地区按《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加强教育执法,依法推进控辍保学。指导贫困地区运用学籍管理信息化开展控辍保学预警工作,建立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建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就读情况调查摸底制度,分析学生流失原因,开展针对性控辍保学。建立贫困生入学通知书和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制度。对贫困生广泛开展助学关爱活动。鼓励贫困地区深化课程改革,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活动,完善教学评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避免因厌学而辍学。

六、职责分工

1.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喻玲玲任副组长,其它局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总体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开展教育扶贫工作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把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教育扶贫各项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和要求,对贫困地区每所中小学校进行摸底排查,准确建立每所薄弱学校的需求清单和建设台账,并以此制定攻坚改造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绘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完成时间表,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管理,确保教育扶贫按时有序推进。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兜底建立贫困学生的资料数据库,确保信息精准,不漏一户、不漏一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动员、鼓励城镇学校通过“结对子”、“手拉手”和“互访互学”等形式,实行“点对点”直接帮扶、持续帮扶。

4.建立教育扶贫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将教育扶贫工作列为教育督导和县市区教育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事项,定期对各县市区教育扶贫项目实施、贫困生在校上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岳阳市“点对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建档表

2.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点对点”精准扶贫

联系县(市)区、学校安排表

3.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特困学生“点对点”结对帮扶登记表

4.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城乡学校“点对点”结对帮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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