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通〔2013〕34号
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
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管理,确保中央和省级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审计法》和我省关于教育内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
2012年国家和省下达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即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以上情况如有必要可延伸到2012年前,可涉及到其他资金。
二、审计调查内容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地方配套是否到位;
2.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拨付,生均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学校使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是否合法合规;
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否按标准发放到人,享受生活补助学生领取补助资金手续是否符合财务制度;
4.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是否按申报计划和下达资金的项目投入使用,按规定要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三、审计调查办法
1.单位自查。3月下旬至4月上旬学校自查,4月下旬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检查;
2.全市统一组织审计调查。①审计调查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参与审计调查人员另行通知;②审计调查单位:分两个层次,首先是负责三项资金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其次是中小学校,每个县(市)区调查1所独立小学和1所初中(或九年制学校);③审计调查分组:共分三个组,第一组岳阳县、平江县、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楼区;第二组:汨罗市、湘阴县、屈原管理区、南湖风景区;第三组:华容县、临湘市、云溪区、君山区;④时间安排:每个县1天半时间,共计6天;⑤工作程序:a.听取汇报,主要听取被查县(或校)2012年三项资金到位情况、拨付情况、管理使用情况;b.审核账目:核对到账资金、下拨资金,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c.学生(或家长)座谈:了解生活补助到位情况,伙食标准和伙食质量,学校收费情况;d.实地查看:查看学校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查看项目招投标等资料。
3.总结讲评。①审计调查结束后,各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材料。材料既要体现该区域面上的情况,也要体现被查学校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办法;②召开讲评会,具体时间和与会人员待定;③反馈整改情况,讲评会后半个月内各被查单位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