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幼儿园)“三公”经费审计调查的通知
岳市教办通〔2014〕35号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直学校(幼儿园)“三公”经费
审计调查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49号)、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学校和幼儿园2014年以来的“三公”经费开展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此次审计调查的单位为本年度没有安排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学校(幼儿园)。
二、审计调查时间: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审计调查内容:重点调查公务车辆购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排量、车价),是否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是否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定点管理。公务接待是否按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列为教学“业务费”,行政“办公费”,校舍“维修费”现象。对于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程序,报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清理,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认真搞好此次“三公”经费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附件:岳市教办通(2014)35号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直学校“三公”经费审计调查的通知.doc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