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16〕6号)
来源:审计科   2016-03-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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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2016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审计工作要点》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岳阳市教育体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3号)精神,切实增强教育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预防功能,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二、工作要点

(一)落实内部审计准则,推进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

1.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审计工作”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审计机制,完善审计制度,优化审计环境,推进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重点加强规范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严把项目合同审签关和施工现场签证关。

2.建设新型审计团队。注重审计复合型人才建设,把优化管理、整合资源、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建设学习型团队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组织参加上级审计、教育部门及协会开展的各种培训外,组织举办内部专(兼)职审计人员培训班。

3.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和绩效审计。加强风险管理,对所管理单位的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促进单位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防止发生挪用、侵吞、贪污等行为;对教育资金和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推进建立绩效管理机制。

(二)开展审计质量评估,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

1.推进审计方法创新。深化审计技术在审计项目的广泛应用,整合审计技术资源。进一步完善审计组织方式,对涉及全市教育系统的重大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坚持统一审计方案、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2.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以《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手册》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程》为工作指南,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审计人员全方位的质量控制,逐步实现教育审计规范化。组织各地分组分层次进行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建立审计项目质量互评机制,逐步建立优秀审计项目质量标准。

3.认真抓好后续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强化后续审计回访制度,督促被审对象自觉执行审计意见与建议,彰显审计权威,回访面达100%。

4.强化审计整改督查。统筹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加大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跟踪督查落实整改,相关领导和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5.积极开展审计优秀项目和理论研究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湖南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要求,开展审计质量评比。申报评优项目10个,力争获奖面50%。积极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U)资格考试。

(三)抓实三项常规审计,加大资金监督审计力度。

1.优质创新完成财务收支审计。树立“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审计理念,坚持“职业化、特色化、科学化”的工作思路,在维护教育体育系统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过程中,积极发挥教育审计推动内部控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功能,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审计技术方法等创新和实践。市直教育体育单位完成财务收支审计学校(单位)6个:市十五中、巴陵中学、岳化五小、市三幼儿园、市教科院、市体育馆。

2.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建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备制度。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重点关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依法依规界定责任。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健全完善。上半年,市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单位6个:资产中心、资助中心、市二中、市四中、市八中、岳纸学校。

3.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积极开展重大教育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着力做好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加大工程量清单审核力度,促进在源头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规范基建项目审计,加强对受托中介机构工程审计的质量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1.认真开展2011—2014年中央和省级教育专项资金内部综合审计调查。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内部综合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531号)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督促开展自查,抽查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自查情况。至5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2014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内部综合审计调查。6月份开始,迎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中央和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的专项督导检查。

2.加大预算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启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突出对大项目、大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在预算编制和调整环节的事前、事中介入,促进学校合理分配资金、勤俭办学、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