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岳阳市委老干部局
岳组发〔2012〕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离退休干部
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各单位政工(人事、老干)科,中央、省驻岳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老干办):
全市目前共有离退休干部党员35127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2%;共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926个,占全市基层党组织总数的7.8%。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保持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政府联系老干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老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是保持离退休干部党员先进性的需要。离退休干部党员长期接受党的培养教育,忠诚党的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党的宝贵财富和重要的执政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当前,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还面临覆盖面不够广、战斗力不够强、制度不够健全、组织生活不够正常、活动经费无保障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既有助于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也有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强力推进“四三六”工程,加快建设“四化两型”和“五市一极”,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有利于把离退休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推进“四三六”工程和建设“四化两型”、“五市一极”的奋斗目标上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把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总体目标,完善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关心支持现代化建设、保持先进性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省、市委重大会议精神,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永葆本色。
4、及时掌握和分析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紧密联系他们的思想、生活、身体、居住地实际,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疏导思想情绪,提高实效。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6、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支持和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开展“四项”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历史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参与“五创”提质、关心下一代、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多作贡献,为加快建设“四化两型”和“五市一极”奉献余热。
7、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有益身心健康、寓教于乐的活动,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2、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及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及时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进一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党支部每年向离退休干部党员通报情况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要参加一次。
3、加强法纪教育。每年组织各种形式法纪教育活动一次以上,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法行为,不支持、不参与群体上访,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以及黄、赌、毒等活动并与之作坚决斗争。
4、加强作风教育。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开展“学‘双百’、争‘四好’”和“三想三看(想一想牺牲的同志,看一看活着的自己;想一想艰苦的岁月,看一看幸福的现在;想一想先进的典型,看一看自己的贡献)”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平和心态,知足常乐,安享晚年。
5、坚持典型示范。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党员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每两年开展一次“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四好”离退休干部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栏(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创先争优。
6、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与解决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方法、内容和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1、凡有离退休干部党员三人以上的单位,须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单位,须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编入在职干部党支部,且保证他们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2、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都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改制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所在的街道、社区和乡镇要为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场所。
3、离退休干部党员无论其组织关系是否保留在原单位或转入居住地所在党支部,均可按照就近的原则,自愿选择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街道(乡镇)党组织都要负责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4、要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要按照“身体好、守信念、讲奉献、能力强、威望高”的要求,选准配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也可由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在职干部兼任党支部书记。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水平。担任支部书记的老干部原则上可以按200元/月的标准享受电话费、交通费补助,在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六、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生活会,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对编入在职干部党支部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每半年至少要安排参加1次党的组织生活。
2、学习制度。原则上每2个月组织1次学习,也可与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学习内容要包括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委重大会议精神。专题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要求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每次集中学习要有资料、有讨论、有小结、有记录;单位分管领导每年参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次。
3、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学习活动情况,特别是对离退休干部反映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以便让上级党组织如实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4、联系走访制度。支部委员会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原则上每月联系不少于1次,每年上门走访不少于2次,以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5、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门要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成,定期拨付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经费,专款专用。党费要明确专人管理并适时公开。
七、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支部建设一同部署、规划、考核和表彰。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经常分析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定期组织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抓好抓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组织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各单位要切实解决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经费问题。除严格执行党费按比例留成外,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原则上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00元,以确保支部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4、组织(人事)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在学习资料、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真正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岳阳市委老干部局
2012年5月22日
主题词: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老干部 意见
抄 送: 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 市委办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