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作风
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9日
市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局机关下发的关于改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促进机关和市直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作风建设督查。为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组织
市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副局长朱新和负责组织市直学校(幼儿园)的督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雄,局党组成员童卓君负责组织局机关、教科院、教建投的督查。督查组成员科室有纪监室、督导室、办公室、基础教育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贯彻执行市委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局党组、局长交办的相关工作的情况。每次督查也可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局机关、教科院、教建投每月督查一次,纪监室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参与;市直学校(幼儿园)每季度督查一次,督导室牵头,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参与。督查主要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暗访的形式进行。
四、督查结果的运用
每次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年度《科室工作目标管理》、《市直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如实记载和反映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2、督查牵头科室要建好督查工作台账,做好每次督查情况综合,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机关各科室和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要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