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7-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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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3269

 

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

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建设,规范实验县市区评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湘教通〔2011305号)进行了修订调整,制订了《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自查和专家评审依据《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试行)》进行,凡自查和评审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者可推荐为实验县市区,自查和评审得分低于90分的,须整改后推荐或待条件成熟后重新申报。

附件:湘教通〔2013〕26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