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培训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5-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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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教育阳光服务

工作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3〕32号)、《关于开展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2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实体平台窗口服务工作培训;

2.全省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技术部署、应用操作。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 

1.培训地点:长沙市留芳宾馆(长沙市留芳岭14号,芙蓉路湘雅一医院南侧)。 

2.培训时间:1月26日(周一)下午报到,1月27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培训。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各高等院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专职管理人员1名,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工作人员1名。其中,各县市区参会人员由各市州负责联系并统一报送名单。因本次培训规模较大、接待能力有限,每单位不得多派人参加。

四、工作要求 

1.为做好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与各单位自身网上服务大厅对接准备,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2日前将《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反馈至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本次培训请各市州教育局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带队参加,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后续全省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技术对接与应用工作。本次培训结束后需要进一步培训的单位,应提前向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五、其它事项

1.此次培训为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首次系统性培训,内容重要,要求较高,请各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对逾期不参会者,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将进行集中通报。

2.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用餐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2日前反馈培训回执表。县市区由所在市州统一报送。长株潭地区不需住宿的学员可于1月27日上午8:30前直接报到参会。

4.培训地点可乘长沙公交:348路、704路、168路、106路、116路、807路等。 

联系人:

胡  蝶: 联系电话:0731-82204240(传真);

宁嘉君: 联系电话:0731-84714899(传真);

电子邮件:hnjyygfwzx@163.com    

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1月14日

附件1

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

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通信地址

邮编

本单位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网址

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

负责部门名称

工作人员数  量

相关工作人员信息

电话(手机)

QQ号

负责人姓名

实体平台工作联系人姓名

网络平台工作联系人姓名

注:1.请于2015年1月22日前反馈本表,联系人:张璐野,电话:0731-89783191(传真:84860765),电子邮箱:504127380@qq.com 。

2.请市州教育局汇总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相关信息,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