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文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根据全市201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经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定于2017年 9月份分别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系统和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见附件)认真自查,9月11日前将自查情况表(电子稿)报市教育工会。联系人:黄思敏;电话:8805568;邮箱:945436207@qq.com。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2017年县市区教育体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自查表
2. 2017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查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县市区教育体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表
单位: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情 况 记 载 |
评分 |
基 础 工 作 |
1 |
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计生协会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有正式文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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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党委(党组)专题研究记录,有专项工作经费。(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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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生综治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且占一定分值,且制定本系统计生综治专项考核方案。(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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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上年度工作奖惩到位,有无通报或表彰(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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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与基层和直属单位签订责任书(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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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各单位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至少进行一次以上全面督查(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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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有宣传阵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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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调整或出台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的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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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履 行 |
9 |
对独生子女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落实优惠政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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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向计生部门通报上年度学生名册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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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或相关扶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学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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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小学以上学校开展计生基础知识、青春期性保健及生殖健康等教育(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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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市直教育体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自查表
学校: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情 况 记 载 |
评分 |
基 础 工 作 |
1 |
有正式文件明确机构、人员(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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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党委(党总支、支部)专题研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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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生综治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且占分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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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与教职工(处室)签订责任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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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有宣传阵地(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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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学以上学校开展计生基础知识、青春期性保健及生殖健康等教育(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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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时对独生子女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女孩实行倾斜(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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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格育龄妇女请假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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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台帐,资料齐全、规范。(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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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新入学的小学在校学生基本数据(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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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履 行 |
11 |
妇科病普查(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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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特殊疾病保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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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孕检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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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独生子女保健费(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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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流动人员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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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落实(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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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