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通〔2019〕46 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
为继续执行好内地与香港教师交流协作计划以及内地优秀教师赴澳门交流计划,促进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教育部港澳台办将选拔60名内地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含延任教师)赴香港、澳门担任2019-2020学年度教学指导教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市将推荐4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香港、澳门教学指导教师候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港澳教学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
1.承担香港或澳门中小学语文、数学等学科的教学指导及普通话教学工作;
2.协助香港或澳门中小学推进校本课程建设;
3.与香港或澳门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学研究;
4.促进内地与港澳两地中小学、幼儿园的交流与合作。
二、候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央有关港澳工作方针政策;中共党员。
2.为人正派,敬业勤奋,踏实肯干,团结同事,善于协调沟通,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有八年以上一线教学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特级教师优先);语言表达清晰流利,且达到国家语委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图表编辑和课件制作等技能。幼儿园教师候选人具有较高教研水平者优先。
4.身体健康,开朗乐观。幼儿园教师年龄为30-45岁,中小学教师年龄为35-45岁(特级教师可适当放宽至50岁),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三、推荐名额
我市共推荐4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中学语文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赴澳门,其他教师赴香港。
各县市区可在每类中各推荐1人。如果没有合适的对象,可少于3人;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在合适的类别中推荐1人。
四、选拔程序
1.按照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差额推选的原则进行。
2.各单位按程序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赴港澳教师候选人。2019年5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赴港澳教学指导教师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式样见附件)及候选人的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普通话证、计算机应用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就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育体育局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科704室。联系人:黄立新,电话:8805511,13762098160 邮箱:378667025@qq.com。
2.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我市赴港澳担任指导教师的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遴选。
3.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及有关专家对候选教师择优选拔,确定最终人选。
五、赴港澳教学指导教师待遇
赴港澳教师在港澳工作期间,原派出单位须保留其原有的一切待遇。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将协助安排住宿,并向每人按月发放生活津贴及教研费约3万港币(需按照香港、澳门相关法律缴纳税费)。赴港教师由所在地至广东的赴离任交通费由原派出单位负担,由广东至香港的赴离任交通费由香港教育局承担。赴澳教师赴离任交通费全部由澳门教育暨青年局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入选教师将于2019年8月接受专业培训,之后集中赴港澳,工作时间为一个学年。工作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原派出单位。如申请留任,需由香港教育局、澳门教育暨青年局、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与省教育厅共同决定。
2.赴港澳教师离任前需向教育部港澳台办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个人工作总结。
附件:赴港澳教学指导教师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岳教体通(2019)46号附件.docx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