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心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假期向社会开放的通知
来源:体育产业科   2017-07-10 09:03
浏览量:1 | | | |

 

 

 

岳阳楼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教文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中心城区中小学体育场馆假期向社会开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及体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有序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加大体育资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建立社区体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通过学校与社区双向参与、互动发展,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通过推进学校体育设施与社会共享,提高体育资源利用效率,积极促进“健康岳阳”建设。

三、开放方式

(一)开放范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学)所属的体育设施。各校根据自身条件,在确保假期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确保活动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开放。建立在学校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彩票捐赠体育健身设施应带头向社会开放。

(二)开放对象。假期开放日内面向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学校要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三)开放时间。利用寒、暑假期早、晚时间向社会开放,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每天开放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晚上开放时间不超过19:30。若遇场地设施维修、重大活动安排和其他工作需要暂停开放的,学校需提前告知。

(四)开放项目。开发学校室外健身器材、篮球场、田径跑道等运动设施免费开放。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场馆参加健身或比赛的,需学校同意并在约定的时间段开展活动。

 

(五)开放学校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2.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

3.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4.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5.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实施开放人群准入制度。场馆开放的具体实施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开放对象身份证信息登记和签订承诺协议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可以要求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做好身份识别。属开放对象人为损坏活动设施和器械的,应照价赔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领导。各开放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现实意义,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操作性强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要求。

(二)加强宣传,共同营造全民健身、和谐相融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市内各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营造政府推动、学校和社区互动、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新闻舆论正确引导监督、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引导社区居民、广大青少年了解科学健身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学校教育功能的延伸。

(三)统筹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工作机制。各开放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做好开放场地设施的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主动与社区、派出所保持联系,严格实行开放人群准入制度;悬挂开放场地的相关标识,明确开放项目、具体开放时间和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和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细化任务,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支持。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