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教科研发〔2017〕3号)
来源:教科院   2017-04-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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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院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全国教研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的有关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队伍建设,充分发展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导舆论、协同创新”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加快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早日把我院打造成为省级重点专业智库。

一、加强智库建设,努力提升教育决策咨询服务能力

1、编印《湖南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7)》。根据2016年教育领域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当前教育领域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编辑出版《湖南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7)》,力求在研究内容和成果质量上有相应的改变和提高,使之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服务决策研究报告之一。

2、搭建服务决策平台载体。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力争将我院列为省级重点专业智库。继续组织编印《教育决策参考》;结集出版年度研究成果《教育发展观察与思考》。组织开展湖南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研究,出版《湖南教育政策评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选编》、《湖南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等。

3、加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修订颁布《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做好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社科基金教育学等专项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我省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的立项数量继续稳居全国前列。建立课题推广应用目标责任制。举办全省本科院校课题成果推广会。

4、召开2017年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全国教研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我省2017年教育科研尤其是智库建设工作任务,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助推教育质量提升、服务科教强省战略实施的智库作用。

5、建立湖南省教育决策咨询服务中心。整合省教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源和高校、市州教育科研战线研究力量,针对区域教育发展、教育综合改革等全局性、探索性、创新性、示范性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形成若干有质量的报告和有价值的建言。

6、建立湖南省教育科研专家库。包括基础教育专家库、学前教育专家库、高等教育专家库、职业教育专家库等多个子库。专家库将面向全省遴选,入选专家将获得参与省教科院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重大项目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科研成果鉴定等资格。

二、服务教育大局,积极开展各类教育研究

7、明确教育领域亟待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义务教育经费及办学条件、农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设立、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接湖南现代产业体系的职业教育功能布局、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中小学正高职称评审标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贫困大学生就业、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贫困地区女童教育精准扶贫、中小学教师核心素养发展以及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等问题开展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准、有份量的研究成果。

8、开展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着重围绕推进管办评分离,探索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职能边界清晰的教育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开展研究。

9、突出课程实施与建设的研究与指导。重点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国家课程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课程方案、课程设置、课程标准、课程计划的研究指导,提高教师将新课程理念和教学要求转化为教学行为的能力。

10、抓好基础教育重大项目研究。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指导与研究,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指南》。做好高考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以及课程育人与校本课程建设的研究。做好基础教育典型培植研究,初步形成我省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内涵发展典型经验系列。组织召开高考改革研讨会、高考科目教学研讨会。

11、抓好职业教育创新性研究。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新机制,完成《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等11个高职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和《运动训练》等4个五年制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研究。以职业院校学分互认联盟为基础,以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研究为突破,推动职业院校学生跨校跨专业选课,探索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互换。

12、抓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借助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围绕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招生制度改革、依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依法办学、地方高校应用性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校专业校企合作共建、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课程体系改革和实践教学制度设计等问题开展研究。

13、推进教育史志研究。编纂出版《2017年湖南教育年鉴》、《湖南省教育志·人物卷》。抓好“民国时期湖南教育资料整理、百年名校重要资料抢救、重大教育现象和重要史实研究”等三项工作。组织“校史研究与学校文化建设”专题论坛,继续在《湖南社会科学》、《中国民族教育》等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开辟教育史志研究专栏。组织“十二五”省级教育史志科研课题结题及“十三五”省级教育史志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积极协助筹建教育厅史志馆,继续开展全省优秀校史馆认定工作。

三、发挥科研优势,扎实推进教育科研精准扶贫工作

14、增强基础教育送教送研实效。联合市县两级教育科研机构,面向全省51个涉贫区县,分别组建送教送研学科队伍,将全省涵盖学前教育、中小学21个学科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送到帮扶地区。并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可持续、可操作的送教送研方案,明确时间、地点、送教学科、送教人员、送教对象,将送教送研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具体化。

15、做好基础教育改革典型培植指导。进一步打造怀化的10个扶贫典型,发现、培植51个涉贫区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组织召开涉贫区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实行教研员联系课改典型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小学课程改革样板学校的工作跟踪与指导。指导相关市州教科院所对涉贫区县开展课程改革样板校、实验校工作,打造一批样板校,发展一批实验校,辐射带动涉贫区县学校全面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16、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教育规划课题研究。加大涉贫地区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对涉贫地区申报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力争在2017年实现51个涉贫区县都有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加大教师队伍科研素养培训,举办2次以上课题研修培训,分期分批培训涉贫区县教师及教研人员,使涉贫区县骨干教师至少参加1次培训。

17、加强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对省、市两级立项课题的指导力度,组织专家到校与课题研究人员互动交流。完成湘西吉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和研制。根据国家和省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联合省域内优质高职院校、知名企业、省级教学团队,对口支援怀化市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积极推动职业教育“3+1”助学行动。

四、拓展工作平台,推动教育科研创新发展

18、创新多元化学术交流平台。举办以“创新创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改革”为主题的高等教育热点论坛,组织开展学生技能竞赛,以及各级各类课堂与学科竞赛、学术沙龙、论坛研讨、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结集出版年度研究成果《教育发展观察与思考》。将《当代教育论坛》努力创建成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19、完善教育科研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湖南教育科研”微信公众平台。启动教育科研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基础教育资源网、教育科学规划网、湖南职成教育网、高等教育资源库等院子网站,加快构建全省教育科研信息化服务网络体系。建立高校数字化教学资源、高教科研大数据资源库,完善普通高校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高校学术梯队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智慧校园”试点工程,建设慕课、微课和名师课堂资源库,健全完善职业院校日常管理监控状态数据平台和校企合作交流平台。推进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优质资源平台建设,建好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网。启动建设“湖南省民办教育科研数据库”,完成民办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子库”建设。完成全省骨干教师、乡村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期建设工作。

20、加大教育科研信息化研究力度。支持信息化条件下的课堂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路径和“协同创新”建设模式。主动适应教育信息化对教学研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借助网络对课题研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组织经常性网络教研活动,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信息咨询服务,探索完善教育科研成果传播与共享的机制。全面提高教育科研信息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21、与华东师大联合成立基础教育创新协作研究中心。切实落实省教育厅与华东师大所签订的专项协议中相关工作任务,成立湖南基础教育创新协作研究中心,积极办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局长研修班、普通高中校长研修班、高中学科精英教师研修班、教研员专业素养提升培训班等四期培训班,务求培训实效。

22、丰富舆论宣传渠道以扩大科研工作影响力。打造“湖南教育科研”微信公众平台,基于湖南教育政务网、院网院报、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集中展示各地各校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成果和典型经验,与《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等主流报刊媒体紧密沟通联系,借助教育专业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湖南教育科研公众的重大成果、重要政策和典型经验。

23、主动承担并完成国家、省厅委托的工作任务。完成10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以及民办本科院校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开展《湖南教育现代化2030规划》研究,协助进行高校高层次人才及学术梯队人才遴选和验收检查。协助做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湖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组织和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特岗教师招聘以及全省“三区支教”相关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五、强化保障措施,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

24、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加强院所两级班子建设,配齐配好各级干部。制定人才引进方案,通过公开招聘、选调方式,重点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人才。加大对市州教科院所的业务指导、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学研究人员研修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考核管理制度,引导和扶持各级各类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积极投入教育科研,培养一支专、兼、群相结合的高素质的教育科研队伍。

25、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召开全院科研大会。争取省教育厅的支持,逐步构建科研人员出国访学和考察渠道。研究制定教材教辅编写出版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修改完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博士后管理办法、院级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办文、办会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改善院办公环境,完成院科研综合大楼、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楼的美化工作。加强院文化宣传推广,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继续争创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6、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在去年成功创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启动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和省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工作。制定印发省教科院《关于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省教科院工会《关于创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方案》,以“双创”为抓手,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夯实党建基础,扎实推进我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7、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以及规章制度等,突出抓好院所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依法办院、依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主题征文以及优秀党员评选表彰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全院党员自觉加强学习,积极争做合格党员。

28、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完成院党委、院所支部换届。继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通过以评促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增强民主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参与各类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领导,积极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公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举办系列文娱、体育活动,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服务工作。

29、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双报告”月报制度。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约谈、监督检查等机制,实行“一案三查”,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等重要制度。

30、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回头看、再整改,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省教育厅“26条”及我院“十条禁令”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反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主题词:2017年 工作要点 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报: 省教育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各市州教科院(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_____      2017年4月17日印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