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纪监通〔2020〕6号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机关纪委   2020-07-3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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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驻教纪监通〔2020〕6号

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

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院校、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厅委直属高职院校、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厅机关纪委,厅委其他直属单位: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我组组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20年5月15日

抄送:省教育厅党组、各市州纪委监委驻市州教育(体)局纪检监察组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20年工作要点

一、肩负“两个维护”重大使命,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1. 肩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使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推动省教育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引领教育领域纪检监察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2. 紧盯党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纠正缺位、弱化和不力的问题。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3. 着力净化教育领域党内政治生态。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接天线、搞攀附,“提篮子”“打牌子”,“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派员参加厅委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4. 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选派人员参与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二、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5.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厅委机关、直属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厅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两个维护”、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做好“廉政画像”工作。紧盯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反映集中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重点关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考试、评审评估、成人教育、科研经费、高校附属医院、干部人事和学会协会等领域和环节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6. 织密日常监督之网。综合运用受理信访举报、参加巡视巡察、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列席会议、谈话函询、廉政画像、听取汇报等手段,善于运用“互联网+监督”等信息化平台,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处置。加快廉政档案建设,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三处)

7. 创新监督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教育改革稳定发展上的重大偏差、重大隐患、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推动整改。围绕教育公平和群众满意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监督点评工作。继续探索监督对接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探索开展教育惠民政策、重点项目资金、评审评估活动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探索 “解剖式”监督。(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三、持续深化教育党风政风行风整治,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易发多发的开会发文多、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劳务费、违规兼职取酬等共性突出问题,推动主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巩固省委“约法三章”成果,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注意新动向,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变相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工作力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第五纪律审查室)

9.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人民立场和问题导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抓住决策执行和群众反映两端,“顺藤摸瓜”,对“假、大、空、庸、懒、散、横、贪” 八大现象和“热衷于资源分配,玩忽于管理服务” “只想当官,不想做事”“照搬照抄,不着边际”“只重痕迹,不顾实绩” “只顾自己舒服,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执纪问责,通报警示。(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10. 继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按照省纪委监委巩固和深化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办要求,监督支撑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小学违规招生、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中职学校违规招生办学、中小学学生食堂违规经营和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大执纪执法和问责力度,提升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组)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1. 巩固深化“联合分片交叉执纪执法”。进一步完善“联合分片交叉执纪执法”体制机制,推行“联合分片交叉执纪执法”+ 联合办案。优先办理省纪委监委交办、巡视巡察交办、监督范围第一圈(省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和有典型意义的问题线索。大力支持高校纪委自主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2. 持续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聚焦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培训资金、成人教育、学会协会、高校附属医院和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一批“从教吃教”、意识形态阵地失守、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贪占科研经费、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3.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陷造谣者。(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4. 构建一体推进“三不”协同机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和长效机制。及时通报教育系统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收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化风成俗作用,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党纪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斗争本领

15.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有计划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一法三规” (《监察法》《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坚持在“联合分片交叉执纪执法”中实战练兵,着力培养一批谈话、外调、笔录、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手。(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三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6. 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坚持安全文明、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驻厅纪检监察组谈话点的管理。(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7. 从严管理队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十不准”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五个不准”规定。自觉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慎之又慎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力。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对跑风漏气、泄漏案情、以案谋私、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坚决查处。(责任单位:一处、二处、三处、五个纪律审查室)

18. 加强履职考核。继续抓好厅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年度考核工作。抓好省属本科高校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工作考核。协助做好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年度考核工作和高校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协助做好省属本科高校集中换届有关工作。(责任单位: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