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程办〔2016〕1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湘教工程办〔2016〕1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的通知》(湘教通[2016]17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发展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的通知》(湘教通〔2016〕175号)(以下简称《发展测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测评对象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第二条 测评条件
教师参加测评,须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省工程办颁发的“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条 测评程序
测评程序由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证书打印等五个阶段组成。
1.个人申报
测评对象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系统”(以下简称测评系统)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申报表》(附件1),填写相关内容,对申请的得分项目须注明评测材料的位置或链接,同时在测评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
(2)个人空间网址(个人空间中需存有应用于日常教学的原创性课程资源等内容);
(3)本人主持或参与教师工作坊研修的网址(限报一个工作坊);
(4)上传材料的本人原创声明(在发展测评系统中上报)。
测评对象五年内可以申报三次发展测评。
2.审核
(1)学校(单位)对本校(单位)测评对象提交的测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区域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市州教育局对市州直属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3.专家评审
省工程办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指标体系》及《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分细则》(附件2),以网络评审的形式对申请发展测评对象的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定。
4.结果公布
评定结果由省工程办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定期统一公布。
5.证书打印
发展测评获得及格及以上等第者,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自行打印证书。
第四条 测评时间
省工程办每年将组织3次测评,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月、8月、10月,每次测评时间安排见下表,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3/7/9月底 |
学校组织本校教师申报发展测评 |
4/8/10月中旬 |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审核 |
4/8/10月底 |
省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5/9/11月中旬 |
成绩公示 |
6/10/12月初 |
证书打印 |
首次测评自2016年10月开始。
第五条 评分标准
评分评准见附件《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分细则》(附件2)。
第六条 评审过程
1.专家遴选
省工程办根据各批次申报的人数与学科分布等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当批次评审专家。
2.专家分组
按照文科、理科、艺体学科、技术学科和学前教育5个类别分组,每组设置1-3名组长,大组内根据专家的学科方向设置3个专家为一个评审小组。
3.测评
专家根据《发展测评评分细则》对测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每份测评材料的最终得分取3位专家提交测评分的平均分。
4.复审
对三位专家给分差异比较明显的,由省工程办另行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第七条 测评结果分级
发展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省工程办将根据我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进展及整体应用水平情况,在每年的年度计划中公布当年每个批次每个等第的比例及最低达标分数线。其中优秀率应不高于当次参评人数的15%,良好率应不高于30%。
第八条 测评结果的运用
发展测评等第证书将作为特级教师、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能力提升工程种子教师等评选的重要条件。
1.特级教师和省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评选推荐等须取得优秀等第证书;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种子教师和市级、县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评选推荐等须取得良好及以上等第证书;
3.各地可将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的加分条件。
第九条 加分政策
考虑到不同年龄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差异,对年满50周岁(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的申报者暂实施加分政策。即该部分教师“最后得分=实际得分×加分系数”,加分系数为1.1。
第十条 测评结果的申诉
对测评结果存在异议的人员,可向市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提交书面申诉,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后报送省工程办,省工程办将申诉结果反馈到市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省工程办联系人:杨予平、刘宁,电话:0731-88609318,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16号408室,邮编:410116,电子邮箱:hnnlts@163.com;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付东兵,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申报表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分细则
附件1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发展测评申报表
申报者单位所在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学 科 |
|
学 段 |
|
照片 (一寸 彩色)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邮 箱 |
|
||||
手 机 |
|
职 务 |
|
学 历 |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编号 |
|||||||||
个人空间网址 |
|
||||||||
教学资源包 |
名称 |
|
|||||||
学段 |
|
学 科 |
|
||||||
年级 |
|
教材版本 |
|
||||||
说明 |
|
||||||||
网址 |
|
||||||||
参与或主持工作坊网址 |
|
||||||||
测评材料原创性声明 |
测评申请者郑重声明: 在本次测评中本人所提交的测评材料或作品均是本人的原创性成果,如因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分细则
一、评分依据
本评分细则的基本依据是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二、计分项目
本评分细则的计分项目分为教师的个人空间建设、教学资源(含课堂实录、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课后反思4个小项)、教师工作坊研修等三大部分,总分100分。
三、评分指标与赋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优秀 |
良好 |
及格 |
不及格 |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 对 应 项 |
考查位置 |
个人空间建设 15分 |
1.规范性(6分) |
1.空间内容与标题相符;至少四个栏目有资源,超链接有效流畅;主题突出,围绕教育教学设计。 |
3项合格为优、2项合格为良、1项合格为及格、其余为不合格。 |
3 |
2 |
1 |
0 |
T4素材的处理与加工 T7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 T16网络学习空间的构建与管理 |
个人空 间 |
2.具有所任学科特点;可读性强;内容健康,有较好的信息道德。 |
3项合格为优、2项合格为良、1项合格为及格、其余为不合格。 |
3 |
2 |
1 |
0 |
||||
个人空间建设 15分 |
2.创意性(3分) |
3.空间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界面美观;多媒体内容的美工与音频艺术设计精致,具有创意。 |
3项合格为优、2项合格为良、1项合格为及格、其余为不合格。 |
3 |
2 |
1 |
0 |
T4素材的处理与加工 T16网络学习空间的构建与管理 |
个人空间 |
3.资源建设(6分) |
4.资源种类齐全(如视频、文档、动画、音频、图片等)。 |
资源在5项及以上为优;4项为良;2~3项为及格;0~1项为不及格。 |
3 |
2 |
1 |
0 |
T3学科资源检索与获取 T4素材的处理与加工 T16网络学习空间的构建与管理 T17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 |
||
5.资源的数量多。 |
各资源总数量超过50个为优;30-50个为良;10-30个为及格;0~10项为不及格。 |
3 |
2 |
1 |
0 |
||||
教学资源包 80分 |
4.教学设计(20分) |
6.教学三维目标与学科课程标准的一致性。 |
高度一致为优;一致性较好为良;欠一致为及格;不一致为不及格。 |
4 |
3 |
2 |
0 |
T10学科教学资源支持下的课程教学 T11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 T12技术支持的课堂讲授 T13技术支持的学生技能训练与指导 T14技术支持的总结与复习 |
指定的教案 |
7.教学设计中很好地体现了教学的导入、学生的组织、问题的设计、课堂训练等基本环节。 |
4项及其以上为优;3项为良;2项为及格;1项为不及格;其余为不及格。 |
6 |
5 |
4 |
0 |
||||
8.准确把握教学内容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点,体现了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优势。 |
融合好为优;融合欠佳为良;融合一般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 |
6 |
5 |
4 |
0 |
||||
9.教学设计体现教师与学生的课堂双边互动活动。 |
很好体现为优;较好体现为良;一般体现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 |
4 |
3 |
2 |
0 |
||||
5.教学课件(20分) |
10.主题突出;结构合理;逻辑顺畅;课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教材内容。 |
4项为优;3项为良;2项为及格;1项为不及格;其余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T3学科资源检索与获取 T4 素材的处理与加工 T5多媒体课件制作 |
指定课件 |
|
教学资源包 80分 |
11.课件设计规范。版面设计和谐美观,布局合理,图文并茂、文字的字号字体得当、导航清晰简捷。 |
完全规范为优;规范性较好为良;欠规范为及格;不规范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T3学科资源检索与获取 T4 素材的处理与加工 T5多媒体课件制作 |
指定课件 |
|
12.课件表达规范。内容无知识性错误,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表达规范等。 |
完全规范为优;规范性较好为良;欠规范为及格;不规范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13.课件能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并能选择恰当软件,对数字资源素材(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进行处理与加工,创意新颖。 |
资料优质且合理为优;资料欠优质但合理或资料优质但欠合理为良;资料欠优质且欠合理为及格;资料劣质且不合理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6.课堂实录(30分) |
14.视频画面可视性好;声音清晰。 |
2项均好为优;可视性好但声音欠佳为良;可视性与声音均欠佳为及格;均差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T2多媒体教学环境认知与常用设备使用 T6 学科软件的使用 T8 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学科教学 T9交互多媒体环境下的学科教学 T10学科教学资源支持下的课程教学 T11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 T12技术支持的课堂讲授 T13技术支持的学生技能训练与指导 T14技术支持的总结与复习 |
指定视频 |
|
15.视频为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内容完整,时间为15-45分钟。 |
2项均好为优;仅满足后者为良;仅满足前者为及格;均不满足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16.教学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教学难点;教学目标达成度高。 |
3项均好为优;2项好为良;1项好为及格;均不好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17.授课过程能熟练应用学科资源;信息技术应用适当。 |
两项均突出为优;1项突出为良;两项均一般为及格;两项均不好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教学资源包 80分 |
6.课堂实录(30分) |
18.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各教学环节表现好(导入、讲授、训练与指导、总结与复习)。 |
4项均好为优;2-3项好为良;1项好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T2多媒体教学环境认知与常用设备使用 T6 学科软件的使用 T8 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学科教学 T9交互多媒体环境下的学科教学 T10学科教学资源支持下的课程教学 T11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 T12技术支持的课堂讲授 T13技术支持的学生技能训练与指导 T14技术支持的总结与复习 |
指定视 频 |
19.课堂教学气氛民主和谐;学生参与度高;教学效果好。 |
3项均好为优;2项均好为良;1项均好为及格;3项均不好为不及格。 |
5 |
4 |
3 |
0 |
||||
7.课后反思 (10分) |
20.对课堂教学及教学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列出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教学设计和课堂表现的亮点、不足;写出改进方案等。 |
3项均好为优;2项均好为良;1项均好为及格;3项均不好为不及格。 |
10 |
8 |
6 |
0 |
T15技术支持的教学评价 |
指定 的反思 |
|
自主研修(5分) |
8.教师工作坊(5分) |
21.主持或参加省级、市级、县级教师工作坊的表现。 |
为主持人、工作坊办得好为优;为主持或参加工作坊研修表现较好为良;参加工作坊研修且为合格以上的学员为及格;其余为不合格。 |
5 |
4 |
3 |
0 |
T26教师工作坊与教师专业发展 T27网络研修社区与教师专业发展 |
|
四、其他
1.申报者提交的教学资源包要求类别齐全、文件完整。且与本人教学学科专业一致。
2.此评分细则暂试行一年,之后依据实施效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发展需求再对各级指标及细则赋分作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