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残疾人参加2019年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招考办   2019-03-1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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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考办,市直高考报名点: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残疾人参加2019年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4号)精神,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9年高考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的考生,可申请提供合理便利。

二、便利项目

合理便利项目见附件。

三、申请时间

2019年3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程序

1.考生填写申请表。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填写《残


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初审会审、评估考生资格。报名点初审、签字盖章,将申请考生的残疾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表》上报至县市区招考办;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并审核残疾考生的正式申请,组织学校有关人员(社会考生为实际居住地社区有关人员)、当地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申请第(一)(二)(三)(九)(十)(十二)合理便利的须提交评估报告)。

3.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申报材料和评估报告,形成《2019年湖南省高考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各级招考部门和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

三、工作要求

1.各报名点要指导残疾考生准确填写《申请表》,防止漏填、错填和误填。表中“残疾类型”和“残疾级别”的填写参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见附件)。

2.《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前报市招考办。上交材料包括:申请表、评估报告、申请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残疾考生应如实填写(涂)残疾状况。凡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相关申请信息必须与体检结论一致。

4.所有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信息务必在所在中学和县市区教育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

5.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可以翻看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岳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附件1—关于做好残疾人参加2019年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9〕4号.doc

附件2—便利申请表.docx

附件3—残疾人评定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