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教发〔2014〕26号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学校(幼儿园)
2014年度综合绩效工作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的
通 知
市直各教育单位(学校、幼儿园):
现将《岳阳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综合绩效工作考评办法》及《岳阳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综合绩效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开展好自查自评工作。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7日
岳阳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市直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市教育局2014年度重点工作,决定对市直学校(幼儿园)2014年度综合绩效工作进行考评。
一、考评对象
32所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设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四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评价。重点工作包括依法治校、教育改革、队伍建设、安全稳定、教育质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阳光招生、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文明创建等九项内容,并分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市教科院实行台账管理,年底就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对各学校、幼儿园作出评价。
对各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中有创新性、有特色、有突出成效的改革与实践,在全国、全省或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予以加分。同时,对发生教育安全稳定事件、重大负面舆情等事项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三、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各学校、幼儿园年底开展自查自评,提交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2.科室评价。市教育局各科室、市教科院对各学校及幼儿园实行台账管理,年底就日常工作作出评价,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实地核查。根据各学校、幼儿园提交的自评材料及机关各科室、市教科院的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定需要核实的内容,组织到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核查。
4.集中评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上述三方面得到的情况,对九项重点工作作出评价得分,并对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进行评审。综合各方意见,拟定各学校及幼儿园的评估考核初步结果。
5.党组审定。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督导室上报的初步结果,并决定表彰的单位名单。
四、结果运用
对考评进入前十名,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学校(幼儿园),由市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
五、其他说明
市管民办学校考评参照此办法,具体考评办法及细则
由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