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科
  •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12-11
    YYCR-2013-04003岳市教发〔2013〕24号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各市管民办学校:现将《岳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04年10月19日制订的《…
    了解详情>>
  • 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园)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3-12-09
    岳市教通[2011]20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管民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原则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专家制定了《岳阳市民办学校(园)年…
    了解详情>>
  • 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3-12-05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教育股,各民办学校:开展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前部分县市区尚未启动评估工作,部分民办学校对评估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评估工作进展不顺。为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作以下强调。一、进一步明确评估对…
    了解详情>>
  • 岳阳市华夏学校成功举办第一届运动会
    2013-11-26
    11月21日上午,岳阳市华夏学校举办了第一届运动会。运动会由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小学部一、二年级的亲子趣味运动会组成。全校师生和部分家长共同参与,同学们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发起了挑战。运动会首先进行了开幕仪式,伴随着欢快、雄浑的运动员进行曲,全体运动健儿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依次入场。入场同学们依次喊出自己班级的鼓劲口号:…
    了解详情>>
  • 全市开展2013年打击非法办学整顿取缔行动
    2013-11-12
    记者孙丽芳黄美报道为进一步整顿民办教育市场,打击非法办学,维护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11月9日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办学整顿取缔行动拉开序幕,教育、公安、物价、民政等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在全市开展突击行动。截止昨日,此次行动出动11台车辆,行程近500公里,足迹遍布市区大街小巷,现场执法36个非法办学点,传唤34…
    了解详情>>
  • 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外语专业委员会召开2013年度工作会议
    2013-10-31
    10月17日,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外语专业委员在金海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市直外语类民办培训学校校长大会。岳阳市教育局民办科科长刘跃华和35所市直外语类民办培训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外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秦大忠主持,主任许帆总结了2013年上半年的工作,对后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通过了“岳阳市民办教育外语行业自律十一条。外语…
    了解详情>>
  • 岳阳市教育局、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联合召开市直民办学校志愿者支教座谈会
    2013-10-21
    10月11日下午,在岳阳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由市教育局、市民办教育协会联合召开市直民办学校志愿者支教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刘跃华,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罗文娟和市直13所民办学校的18位志愿者。座谈会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高主持召开。“艺术是没有年龄的,艺术是没有贫…
    了解详情>>
  • 岳阳市华夏学校隆重举行庆国庆暨建校庆典仪式
    2013-09-30
    9月30日上午,以中国梦、华夏梦为主题的岳阳市华夏学校庆国庆暨建校庆典仪式在该校运动场隆重举行。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岳阳市政协原主席张治雄,岳阳市教育局和楼区教育局单位等领导同志出席庆典仪式。参加此次庆典活动的还有兄弟学校的领导、家长委员会成员、部分家长代表。当天9时18分,舞龙舞狮队进场表演,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气氛…
    了解详情>>
  • 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召开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
    2013-09-26
    9月25日下午,岳阳市民办教育协会在市教育局召开三个短期教育培训类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岳阳楼区税务局副局长湛波、岳阳楼区地税局第四分局分局长欧阳宝珍、税管员兰惦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刘跃华、市民办教育协会法律顾问彭仕权、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为两个议程,第一议程是与岳阳楼区税务局交流民办教育…
    了解详情>>
  • 岳阳地税政策信息报——教育、培训行业税收政策摘要
    2013-09-25
    一、流转税政策(一)纳税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2、上述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
    了解详情>>
共 31 页,跳转到第GO